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如何申请暂缓就业?如何解除暂缓就业?答:需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学校提出申请.各学院应在第一次就业方案批报的同时,将本学院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有关信息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系统报送给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毕业生领取有关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填写完毕、贴好条形码后,一份自己保留,另两份上交毕业生所在学校。2.办理改派手续必须提供什么材料?答:(1)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约或违约的书面证明,回生源地的需求提供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一般非师范类毕业生广东生源为人事局,外省生源为教育厅或人事厅)的同意改派证明.(2)新单位出具的书面录用函.若单位无独立档案人事权,即需提供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主管部门接收函.(3)到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改派申请表,提出改派申请.(4)退回原签订的协议书.(5)退回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户口批复件(外省生源),原报到证上需注明原单位主管的改派意见及签章.3. 二、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信息,要根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