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平台系统集成开发课题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一、 课题背景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预测与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为环境影响技术复核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数据服务,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 2015 年依托重点实验室网站()进行更新改版和功能升级,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平台框架(网址: ) ,并在平台集成开发了环境影响评价GIS 服务、环评法律法规与标准导则数据库、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术语库、环评全文检索库、项目评估进度查询、AerSurface 在线服务系统等功能模块,面向外网用户提供环境影响预测模型标准化数据、在线计算和资料共享和等服务。环境空气质量模型基础气象数据服务系统于
2、 2009 年开发,经两次升级改造后,目前已对外提供多种标准化的模型气象数据服务,陆续集成了地面气象数据、云量模拟数据、高空气象模拟数据以及常年气象统计分析等服务功能,由于系统基础框架开发较早,该系统以独立用户管理模式运行并提供服务。遥感数据服务平台于 2015 年立项开发,主要面向环评现状调查与生态分析应用,为数据使用者提供统一规范的遥感数据资源,以满足环评业务便捷、低成本地获取遥感数据的需求。2二、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一)集成气象数据服务系统与遥感数据服务系统,实现用户统一管理改造现有独立运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模型基础气象数据服务”系统、 “遥感数据服务平台”系统,统一集成至现有环境影响评
3、价服务平台,实现各系统用户基本信息的单点登录和统一管理。(二)初步实现系统用户行为分析利用稳定、成熟、安全的数据统计分析工具对用户在平台和各应用系统的访问行为进行记录,初步实现对系统应用流量、来源、用户访问习惯进行分析,对于各应用系统及数据服务平台所提供的功能服务和数据服务提供参考。(三)改进现有系统支付功能,提供支付接口和管理功能综合比选支付宝或微信、银联等在线支付方式,开发统一的在线支付接口,实现气象服务和遥感应用服务系统的支付调用。根据支付的应用场景,设计相应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接口和管理功能。三、 成果表达1. 基于“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平台” ,集成气象数据服务系统与遥感数据服务系统,实现
4、用户统一管理。2. 实现对外服务系统在线支付功能。3. 实现初步用户行为分析。4. 提供相关系统集成代码、技术文件及使用手册。3上述成果需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四、 拟支持经费:35 万元。五、 申报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环保社会组织均可独立申报,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国际咨询公司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和联合申报。六、 申请受理公开选聘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参加选聘单位可登录网站(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 http:/www.c
5、hina-) ,下载相关材料。申请文件由申请函、课题申报书(含经费预算)及附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相关文件格式见附件。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 A4 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word、wps 或 pdf 格式)。电子版和纸版均提交视为有效。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4申请文件一式 6 份,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在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
6、以正本为准。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17 日 17:00(以邮戳为准) ,并在截止时间之前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方式: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大羊坊 8 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邮 编:100012联 系 人:王龙飞联系电话:010-84915254邮 箱:四、 课题管理和实施本次公开选聘课题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前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及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
7、重点实验室网等网站进行公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公开选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条件、阶段进度等,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确定5实施方案并签订合同。研究期内,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和中期验收。承担单位应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系统开发成果及相关文档,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评议审查。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和软件系统进行修改完善,并于 2017年 10 月 30 日前向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开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