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兴镇(干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黄兴镇人民政府二一六年六月2黄兴镇(干杉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文 本1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规划目的 .1第二节 规划任务 .1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 .1第四节 规划范围和期限 .2第二章 规划背景.3第一节 区域概况 .3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3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 .4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5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5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5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6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6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7第三节
2、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7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8第一节 严格保护耕地 .8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8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8第四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9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管制.9第一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9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10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0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12第八章 生态环境建设和地质环境评价.14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5第十章 附则.18附表.19附表 1 干杉片区主要控制指标表 .19附表 2 干杉片区 2006-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0附表 3 干杉片区 2006-2020 年耕地保有量规
3、划表 .21附表 4 干杉片区 2006-2020 年土地整治规划表 .21附表 5 干杉片区 2006-2020 年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22附表 6 干杉片区 2020 年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23附表 7 干杉片区 2006-2020 年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表 .241前 言干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以下简称“ 现行规划 ”)自批准实施以来,对加强干杉镇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及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建设用地,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原干杉镇被整体划入黄
4、兴镇,在长沙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力推进城乡统筹和产城融合建设的大背景下,原干杉镇(以下简称“干杉片区” )凭借其东临黄花国际机场、西靠长沙高铁新城的优越地理位置,将成为长沙县发展前景最具优势的卫星城镇之一。干杉片区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现行规划与干杉片区社会经济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与用地布局等方面的矛盾逐步凸显,亟需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现行规划修改以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为基础,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 20141237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湘国土资发201447号)等文件和国家有关土地利
5、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干杉片区自身的土地利用特点以及近几年来土地管理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引导干杉片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以便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更好的服务于干杉片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进一步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落实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制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
6、促进干杉片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第二节 规划任务根据现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协调各类用地矛盾,确定各类用地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重点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 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条例6、 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2二、国家和湖南省的有关政策文件及批复1
7、、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41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514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 (湘政发201129号)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6、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湘国土资发 201447号)7、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长政办函发201530号)8
8、、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议纪要(第6号) (2016年5月16日)三、相关规划及规程1、 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 干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2年修改)3、 长沙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4、 长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 长沙县功能分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规划(20132020) 6、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7、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8、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09)第四节 规划
9、范围和期限本次规划范围为黄兴镇干杉片区,土地总面积7288.49公顷。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4年规划修改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3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黄兴镇干杉片区位于长沙县南部,地处东经 1130911315、北纬 28042812之间,东邻江背,南连黄兴,西靠榔梨、北接黄花。2014 年干杉片区总人口 3.66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20 万人,农村人口 2.46 万人,下辖 2 个社区居委会,8 个行政村。干杉片区属典型的丘陵地带,平均海拔 40-60 米。共有 9 座小型水库,水库总容量为 278.1 万立方米,另有 1000 多口山塘。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性湿
10、润气候,年平均气温 16.7-18.2,全年无霜期平均为 275 天,年平均降雨量为 1400-1700毫米。干杉片区已纳入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都市区范围内,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干杉片区距县城20公里,距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广长沙新站分别为14公里和10公里,距黄花国际机场仅4公里。区域现有道路交通网为“ 三横两纵 ”, “三横” 分别为机场高速公路、八青线和秋江线, “两纵”分别为长株高速和暮五线。干杉片区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农业方面,已形成水稻、牲猪、蔬菜、花卉苗木为主的农产品结构,建有 10 多个 100 亩以上的蔬菜基地,是长沙市主要蔬菜基地之一,花卉苗木种
11、植面积达 5000 亩以上,花卉苗木基地初具规模;工业方面,已初步形成汽车配件为主,医药保健、机械加工同步发展的产业结构,有湖南同心干杉汽车车身厂、干杉平头汽车车身厂、干杉汽车配件厂、长沙环通实业等多家规模工业企业。干杉片区 2014 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27.07 亿元;完成财政收入1671 万元;农民人均年纯收入 6887 元。第二节 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空港城”规划区域是目前国内少有的集空港、高铁、城铁、高速交织的复合交通枢纽地带,城际铁路经“空港城” 直达机场,周边长永高速、机场高速、长株高速和长沙市三环从北、南、西三面环绕,定位于“省门第一路” 的城市快速路人民路东延线横贯其
12、中,完善的交通设施将其与长沙主城区多点连接,实现了园区与城区的快速通达。随着航空、高铁时代的到来,空港将成为全球化进程中获取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在当前全球化、区域化、数字化和以时间效率价值为基础的新型高速经济发展模式下具备无限机遇。 2015 年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原干杉镇整体划入黄兴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干杉片区已被纳入长沙县域经济发展核心区,在长沙县功能分区体制机制创新实施规划(2013-2020) 中,干杉片区主体位于黄兴会展经济区,北部两个村分属长沙临空经济区和先进制造业区。随着干杉大众汽车生产基地的落成,周边黄兴市场群、国际会展中心和长沙临空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干杉片区凭借其优
13、越的区位条件,将发展成为长沙县的汽车制造、机械配件和现代物流中心。4第三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2014 年干杉片区农用地 6057.7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3.11 %,其中耕地2263.2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05%;建设用地 1165.2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99 %;其他土地 65.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90%(详见表 1-1) 。二、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以耕地、林地为主。2014 年,干杉片区耕地、林地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 31.05%、41.49%,合计占土地总面积的 75.88%。2、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2014 年农
14、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9.09%,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 56.85%;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269.27 平方米,比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确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总规模上限标准 140 平方米高出 129.27 平方米。三、土地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1、城镇空间扩展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城镇建成区坐落于中部和北部地势较为平坦地带,周边分布着大量优质耕地。城镇建设扩展势必会占用大量优质农田,这使得城镇空间扩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将更加突出。2、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根据 2014 年最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显示,干杉片区可开发的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仅 11.83 公顷,
15、土地开发潜力很小。表 1-1 2014 年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表单位:公顷、%地类 面积 比例土地总面积 7288.49 100.00 耕地 2263.22 31.05 园地 69.01 0.95 林地 3024.25 41.49 其他农用地 701.26 9.62 农用地合计 6057.74 83.11 城镇 345.12 4.74 农村居民点 662.41 9.09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33.63 0.46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1041.16 14.28 交通水利用地 122.15 1.68 其他建设用地 1.95 0.03 建设用地合计 1165.26 15.99 水域 16.60 0.
16、23 自然保留地 48.89 0.67 其他土地合计 65.49 0.90 5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一、战略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发展空港城项目建设,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等基础设施用地。努力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更好地为促进干杉片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二、战略重点1、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强农业基础设
17、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资源质量,引导农用地向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企业集中。2、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积极改造现有道路,提升道路等级,为加快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条件。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4、根据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确定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和布局,引导农村人口向集镇集中,引导工业用地向集镇内工业小区集中。5、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集镇、中心居民点或基层居民点集中,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三、区域产业发展定位1、农业方面,增加农业科技与基础设施投入,稳定粮食生产,依
18、托蔬菜基地、花卉苗木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2、工业方面,加快技术和产品结构调整,在现有工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汽配机械制造产业,打造长沙县“百里百亿”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走廊核心区;同时,依托空港城建设带来的独特区位优势,发展与航空运输相关的产业,全力推动临空经济发展。3、发展与农业产业化建设和休闲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相配套的休闲旅游业和生态旅游;发展独具航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37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850 公顷;2006-2020 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 298 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
19、标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647.64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87.52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840.65 公顷以内;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974.42 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924.18 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 448.06 公顷以内。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具体见表 3-1。6表 3-1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 2005 年 2020 年 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 2320.78 2370 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276.50 1850 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 746.75 1647.64 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7
20、8.64 1487.52 约束性总量目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3.64 840.65 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 974.42 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924.18 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448.06 约束性增量目标补充耕地任务量 298 约束性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安排耕地、园地、林地等各类用地。2020 年农用地 5640.98 公顷,比 2005 年净减少 828.40 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88.76 %调整到 2020 年的 77.40 %,减少 11.37 个百分点。
21、一、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结合城乡一体化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得以实现。耕地由 2005 年的 2320.78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2186.93 公顷,净减少 133.85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31.84 %调整到 2020 年的 30.01 %。二、园地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挖掘现有园地的生产潜力。调整园地生产布局,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台地和荒坡地发展。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推进特色园地规模化和基地化。园地由 2005 年的 88.58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60.20 公顷,净减少 28.
22、38 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22 %调整到 2020 年的 0.83 %。三、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生态林地;重点加强主要公路沿线防护林地保护和建设;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加快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林地由 2005 年的 3306.13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2766.66 公顷,净减少 539.477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45.36 %调整到 2020 年的 37.96%。四、其他农用地保障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必需的其他农用地面积。其他农用地由 2005 年的 753.89 公顷调整到 2020
23、年的 627.19 公顷,净减少126.70 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10.34 %调整到 2020 年的 8.61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实现建设用地与人口协调增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县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满足必需的城镇建设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需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满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必需的村庄建设用地需求。2020 年建设用地 1618.30 公顷,比 2005 年净增加 871.57 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4、 2005 年的 10.25 %调整到 2020 年的 22.20 %,增加 11.96 个百分点。一、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由 2005 年的 678.63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1468.85 公顷,净增加 790.22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9.31 %调整到2020 年的 20.15%。其中:2005 年本镇未安排城镇用地。到 2020 年,干杉片区城镇用地 711.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76 %,较 2005 年增加 711.68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由 2005 年的 645.00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661.05 公顷,
25、净增加16.05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8.85%调整到 2020年的 9.07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 2005 年的 33.63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96.12 公顷,净增加 62.49 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0.46%调整到 2020 年 1.32 %。二、交通水利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由 2005 年的 66.15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145.49 公顷,净增加79.34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0.91 %调整到 2020年的 2.00 %。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2005 年的 1.96 公顷调整到 2020 年的 3.96 公顷,净增加 2.00公顷。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20 年其他土地 29.21 公顷,比 2005 年净减少 43.17 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05 年的 0.99 %调整到 2020 年的 0.40 %,下降 0.59 个百分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数据具体见附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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