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贤县永安乡中心卫生院2017 年部门预算信息及有关情况说明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责(一)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二)加强农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三)认真执行儿童规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四)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五)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
2、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有计划地选送培训乡村卫生人员,逐步实行各种形式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二、内设机构集贤县永安乡中心卫生院内设 5 个职能股室,包括:1、办公室;2、综合医疗科室;3、公共卫生科室;4、附属诊断科室;5、药剂室。三、人员构成 集贤县永安乡中心卫生院 2017 年编报范围:事业单位1 个,集贤县永安乡中心卫生院本级;年末机构实有人数为21 人,其中,在职人员 12 人,退休人员 9 人。第二部分 集贤县永安乡中心卫生院 2017 年部门预算表集 贤 县 永 安 乡 中 心卫 生 院 部 门 预 算 表 .xls第三部分 2017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一、
3、预算编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县财政局关于 2017 年部门预算的批复,2017 年集贤县永安乡中心卫生院预算编报单位包括:本单位 1 个。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重点保障基本经费支出,压缩其他支出,落实预算编制总体要求,增收节支,优化结构,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三、依据与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编制 2017 年预算有关精神和要求,合理确定支出定额,统筹安排部门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四、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说明。2017
4、 年本部门收支预算总额 152.85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总额 161.25 万元减少 5.2,主要是因为正常办公费的减少。部门收支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52.85 万元,占部门收支预算的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0 万元,占部门收支预算的 0%.五、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7“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反映了本单位 2017 年度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三公经费合计 0 万元。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 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
5、支出预算安排 5.95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 59.18 万元减少了 89.9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本部门的公用经费。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预算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预算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预算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的 0%。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
6、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各项绩效管理工作的目标。极时填报日常监督表及绩效考核表。第四部分名词解释根据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我单位 2017 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
7、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5、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6、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9、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0、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
8、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1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14、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公共事业发展,向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专款专用,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5、政府性基金支出:反映政府基金收入按排的支出。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19、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
10、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22、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 、群众艺术馆支出等。23、广播:反映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及有线广播站的支出。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27、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8、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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