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领域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备案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核准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备案意见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审批4.设定依据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建科字2008 97 号);2、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 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9 号)。5.审批条件 “两德”合作区建设领域使用的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6.申请资料1、“两德”合作区建设领域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核
2、 对);3、“两德”合作区建设领域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调研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注:以上文件(一)、 (二)必须加盖 单位公章, 资料不齐者一律予以退回。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合作区管委会服务窗口地址:英德市英红镇新行政大楼8.审批决定机关 合作区经济事务局9.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查;3、出具备案意见;4、 领取审审查意见;5、办结。10.审批时限 自资料审查合格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11.审批收费 无12. 申请表格 13.年审或年检按申请资料无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咨询机构:合作区经济事务局 电话:2668825投诉机构:合作区经济事务局 电话:266882615.备注本办事指南由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 实际指导为准。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委会经济事务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