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它的设立,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期盼和要求。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的质量,培养出更多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明显的优秀研究生,成为学生的榜样,引导研究生向榜样学习、向优秀看齐,进一步激发学习和研究潜能,并以此形成刻苦攻读、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学院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西交校研2012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1、政治思想坚定、道德
2、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能力突出、发展潜力明显的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档案转入我校者)。2、硕士生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评选范围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3、“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4、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5、科研实践能力强,创新能力突
3、出,学习刻苦努力,学业成绩优异。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社会工作、体育锻炼等方面得到公认和好评。7、必须参加学院指定的学术会议和讲座,并取得学术报告学分者;全部课程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其中建筑学、建筑学(专)、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专)、风景园林学各专业必须取得设计课程学分;建筑学、建筑学(专)、风景园林(专)、风景园林学各专业必须取得国际竞赛课程学分。8、原则上需有论文或专著等学术发表方可申请国奖(含录用通知),论文发表所在刊物需为西南交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所列举出的刊物或同等级刊物、检索等。9、已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如再次申请,需
4、提供全新材料,已使用过的申请材料不纳入国家奖学金评定内容。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1、该学年内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2、硕士生该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博士生该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4、该学年内休学、退学及转专业者;5、未通过论文中期审查的研三申请者;6、超过规定培养年限者。二、奖学金评选程序1、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材料审核、初步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初步获奖名单。
5、2、评奖流程:(1)个人申请学生个人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及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并准备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成绩单(一年内有课程学习者):研究生打印并盖章。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或者录用通知单的复印件。SCI、EI、ISTP 检索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号,研究生本人未提供检索号的论文按未被检索计算,提供录用通知单复印件时要同时提供论文原文打印件。论文需提交查重报告,若无法提供,需提供学术规范承诺书。获奖项目原则上需提交获奖证书,若无法
6、提供,请提供其他能够支撑的证明材料。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注:申请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不接受修改和补交。(2)材料审核: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初选,确定参加答辩的学生候选名单。(3)综合答辩:组织研究生进行综合答辩,现场确定获得学院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推荐名单。(4)公示名单:在院网公示学院获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公示 5 天)。(5)报送结果: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报校研究生院。四、评选方式评选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候选人进行答辩(硕士答辩 3 分钟,博士答辩 5 分钟),评委现场投票,最终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五、答辩评委组成教师评委:学生评委:研究生会主席,各班班长(若班长不能到现场则党支部书记到会,若班长和党支部书记都不能到现场则该班弃权)。六、本实施办法由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七、建筑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名单:主 任:委 员:秘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