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木兰溪下游已建防洪工程两岸防洪堤绿化维护、保洁管理和协助巡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15】建融莆招字 005 号招 标 人: 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日期:2015 年 07 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三部分 1、服务项目协议书2、考核评分表3、整改通知书和整改回执表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木兰溪下游已建防洪工程两岸防洪堤绿化维护、保洁管理和协助巡查服务项目,
2、业主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承包地点及范围:木兰溪大桥(荔港路)至木兰陂左右岸公园的已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其中:1、左岸管理范围:木兰溪大桥至岳公桥堤后、木兰水闸管理站上堤路至温泉公共澡堂北渠两侧水泥道路路面和堤后排水沟绿化维护、保洁管理和损坏修复;木兰溪大桥至木兰陂公园北渠管理站背水坡绿化维护和保洁管理;张镇水闸管理站至北渠水闸迎水坡和滩地保洁管理;张镇水闸管理站至北渠水闸堤顶和木兰陂公园绿化维护、保洁管理等服务时间截止至堤顶绿道工程和木兰陂景观提升工程开工时
3、。2、右岸管理范围:港利水闸管理站至南渠水闸堤防堤顶、迎水坡、背水坡绿化维护、保洁管理;木兰陂右岸公园。2.2 工程规模:木兰溪大桥至木兰陂左右岸堤防总长约 16.7km,宽约 280m(其中含水域宽约 140 m) 。木兰陂左右岸公园绿化面积约 5 万 m2。2.3 承包期限:暂定一年。若招标人在一年内考核平均分达 90 分以上,则延续本服务项目 1 年承包期,承包额不变,服务标准不变。2.4 服务项目及要求:委派 4 名固定人员进行防洪堤巡查、查看主要内容为堤防路面、堤身、构筑物外观等按招标人通知协助做好巡堤、维护和保洁工作,现场需临时保洁或修剪时保证随叫随到;达到甲方制订的保洁绿化考核标
4、准;绿化一年内四次大清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除外河道滩地外的其他管理范围内野生灌木、丛木砍伐;对堤防背水坡、堤顶以及木兰陂左右岸公园杂草进行修剪,高度保持在 30cm 或 40cm 以下,岳公桥上下游约 300m 范围内堤防绿化带请专业人员修剪,边缘整齐,保持美观; 每月定期对滩地、防洪堤及排水沟杂物和垃圾进行清扫。对左右岸堤顶路和堤后路以及配套排水沟局部损坏堤段及时修复。日常巡查、保洁服务人员统一配备巡查保洁人员工作制服,并标注“防洪工程协管员”字样,做到文明服务。2.5 年服务总额约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肆元整(¥477854 元)。备注:招标人除四次大清理进行考核外,另外按每二个月
5、进行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若考核总平均分达 90 分以上,则延续本项目 1 年承包期,承包额不变,服务标准不变。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招标书的获取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3.2 非福建省内注册的企业须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通过的企业(以获得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意见书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下载招标信息,需要招标文件的,直接向招标人联系。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5.1 本招标项目的
6、投标保证金为 玖仟 元。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莆招标办 20146号) 、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莆招标办 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已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办理了缴存手续开标时可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或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可以查到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缴交。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未按规
7、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 年 8 月 11 日15:30 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7、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8、投标人可以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下载或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索取发票,每份标书人民币 50 元。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
8、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为准。9、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地 址: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办张镇 联系电话: 0594-2591933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 669 号荣华嘉园 4#5 层电话/传真: 0594-2661777 联系人: 黄先生 5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项目名称:木兰溪下游已建防洪工程两岸防洪堤绿化维护、保洁管理和协助巡查服务项目1.2 承包地点及范围:木兰溪大桥(荔港路)至木兰陂左右岸公园的已建防洪工程管理范围。1.3 服务项目:质量
9、安全巡查:安全巡查每周不少于 5 天进行对两岸已建防洪堤进行质量安全巡查(每天 1 次,每次 12 人) ;绿化维护:年内四次大清理(具体时间见后页协议书)除外河道滩地外的其他管理范围内野生灌木、丛木砍伐;对堤防背水坡、堤顶以及木兰陂左右岸公园杂草进行修剪,高度保持在 30cm 或 40cm 以下,岳公桥上下游约 300m 范围内堤防绿化带请专业人员修剪,边缘整齐,保持美观。日常保洁:每月固定委派不少于 4 人的固定人员进行保洁、巡堤。每月至少一次对滩地、防洪堤、迎水坡、排水沟以及木兰陂公园范围内各水闸启闭房及其周边的杂物和垃圾进行清扫。按招标人通知协助做好维护和保洁工作,现场需要保洁时必须保
10、证随叫随到。机械投入和临时应急服从甲方统一调配,乙方无条件服从,限宽石桩施工工艺和材质参照现有标准执行。1.4 工作要求:巡查人员巡查时需到水闸管理站签到。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应站长报告。防洪堤除岳公桥两侧堤顶约 300m 绿化带外的其他灌木、丛木的根部一并挖除;每月 1 次对工程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扫,达到无杂土,无垃圾,特别是对堤防范围内的水闸、涵洞等重要建筑物要保持整洁;其中滩地只对明显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日常定期派人巡堤,若业主发现要求临时保洁的,中标人需及时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运;每次大清理工作完成后,业主派人现场验收,对业主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需按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岳公桥至荔港
11、大桥堤防堤脚排水沟以及招标人南面围墙外排水沟保持无垃圾和杂物。 (注:其中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5 天内进场履约,每次大清理在 25 天内完成。堤后路要保持无堆放物。第一次清理保洁相应工作量大,要尽可能多投入人力物力) 。对左右岸堤顶路和堤后路以及配套排水沟局部损坏堤段及时修复。日常巡查、保洁服务人员统一配备巡查保洁人员工作制服,并标注“防洪工程协管员”字样,做到文明服务。61.4.1 工作内容细则要求(部分细则见考核评分表):巡查主要内容为查看堤身质量安全和构筑物外观、对违章行为进行劝告和清理路面垃圾杂物。堤顶绿化带杂草不侵占柏油路,堤顶绿化带出现路段建筑垃圾要立即清运出防洪堤管理范围;下黄
12、上堤路清理至荔园路辅路,张镇水闸下堤路保持整洁;滩地只对杂树及岳公桥附近高出大片高杆芦苇的高杆植物和灌木以及明显的垃圾进行清理;每月一次堤防上水闸启闭房、石阶、旱闸、交通桥上下和木兰陂公园等构筑物及其周边进行清水冲洗,确保清洁。堤后路无障碍物,路面清洁;木兰陂左右岸公园为巡查维护清理保洁范围,特别是绿化部分要按要求修剪。木兰水闸及温泉周边柳树和木兰陂公园内树木要进行修剪、喷药,达到无病虫害、无枯枝,外观造型美观、树木挺直,倾斜度不超过 5%。1.4.2 招标人除四次大清理进行考核外,另外按每二个月进行考核(考核评分表附后),若考核总平均分达 90 分以上,则延续本项目 1 年承包期,承包额不变
13、,服务项目标准不变。1.5 承包期限:暂定一年(最多不超过 2 年) 。1.6 年服务总额约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肆元整(¥477854 元)。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下载招标信息,需要招标文件的,直接向招标人联系。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 非福建省内注册的企业须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通过的企业(以获得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意见书为准) ;3.4 人员要求:第一次投入劳力不少于 30 人,后
14、续另外三次大清理投入劳力不少于25 人,日常固定保洁维护人员不少于 3 人;3.5 设备要求:中标人至少配备 1 部垃圾清运车辆、1 部小型挖掘机和 4 台割草机以及锄头、铁铲等相应辅助工具、交通工具。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7 招标人不接受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4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费用7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
15、许违法转包、分包。(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 、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8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9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于 2015 年 8 月 5 日 17:30 前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8 月 7 日 17:30 前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10 工程费用的投标报价方法10.1 工程最高限价本招标项目年服务总额费的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捌佰伍拾肆元(投标报价含税收,所涉及的税收由中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中的优惠率偏离招
16、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优惠率的范围按废标处理。10.2 工程投标报价本招标项目年服务总额费的工程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报价:工程投标报价=工程最高限价(1-工程项目优惠率)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项目优惠率为 0%-100%。 (备注:各投标人可参考本招标项目的预算书自行选择优惠率)11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11.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玖仟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户名称: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1: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2949开户行 2: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 账号:134415
17、01040000998开户行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585880012396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即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招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缴交时间确认以招标文8件指定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当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原件上有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的可以给予开标。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截标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查询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莆田市工程交易中心
18、应当将查询结果及时通知招标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的开户行基本账户。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果公示后 3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莆招标办 20146号) 、 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莆招标办 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
19、缴交。预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及以上的投标人或已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办理了缴存手续开标时可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或在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可以查到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己缴交。11.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
20、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2.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福建省内注册的企业须提交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意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9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14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
21、4.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11 日 15:30 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142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或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 3 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五)开标、评标、定标15 开标15.1 开标会定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 15:30 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15.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对投标人代表身份及投标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
22、。16 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 主持人宣布唱标人、监标人。(4)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它必要的内容。17 评标17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7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推荐为中标人:17.2.1 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17.2.2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7.2.3 投标报价中的优惠率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优惠率的范围;17.2.4 未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
23、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未加盖单位公章;17.2.5 非福建省内注册的企业未提交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意见书复印件或未加盖单位公章;1017.2.6 投标函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8 确定中标人18.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投标报价中的优惠率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优惠率相同时,由投标报价中的优惠率最高者且相同的投标人抽签确定。18.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参加开标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入档。 18.3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公示不少于 3 日。19 中标通知:
24、在开标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20 签订合同2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服务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0.2 中标单位、个人逾期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1 履约担保中标人在签定承包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当截止到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承包期满移交之日。承包人完成承包合同约定的项目并完整移交后,凭有关证明申请返回合同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合同期满后,经甲方总验收合格,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退回履约保证金。2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包干人民币5000 元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23 工程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2003)房 505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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