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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分享 当前分享 签合同,违约金,试用期,辞退。太有用了。09,10届签工作的同学注意了:莫忘了新劳动法带给我们的福音! 来源: 新劳动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可以说是我们的福音。目前很多用人单位还在延用旧劳动法的用工条款,许多同学对新劳动法的规定还不太清楚。为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认真学习新劳动法,慎重签订劳动合同。(请注意试用期的新规定) 【喜欢就分享,让更多的同学都知道】 新劳动法颁布 用工观念须转变 一、用工不能再不签书面 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这一规定重申了劳动法的规定,即在我国建立劳动关系需要订立书面的。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至今仍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签订就是将自己套牢,没有合同就与职工没有劳动关系,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即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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