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球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条例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研究生管理模式,有力提高和保障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目前我院的实际情况,结合多次工作会议的讨论精神,特制定以下研究生(主要指硕士研究生,下同)工作条例。一、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不做专业辅导,一切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二、研究生的复试过程适当弱化笔试环节,强化面试比重。按入学初试成绩 60%+复试 40%(专业课笔试 10%+面试 30%)的比例进行计算排序,具体复试要求另行规定。三、由于我院各硕士点的培养基础要求有良好的理工科学科基础,因此原则上不接受非理工类专业(跨专业)考生的报考,理工类考生及本专业(指地学或地矿油专
2、业)考生以面试合格与否为录取的先决条件。本专业、跨专业的界定:石油学科群的专业属于地矿油专业范畴,我院的 GIS 专业划归地学专业范畴,均为本专业范畴;计算机、电信、数学等理工类专业为可以考虑接受的跨专业范畴,但要求其入学后的研究方向要与原专业有一定的联系;没有地球科学学科基础的非理工类跨专业考生,除个别表现特别优秀者外,原则上将直接划归淘汰范畴;修读资工辅修专业、资工双学位、资工第二学位的跨专业考生(以教务处已下发名单为准) ,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在研究生报考报名时可以作为本专业进行报考,但需达到如下条件才具备面试资格(以到面试时为准,一般在每年的 4 月中旬):资工辅修专业:学分 34 个(
3、含)以上,绩点 2.0(含)以上;资工双学位专业:学分 47 个(含)以上,绩点 2.0(含)以上;资工第二学位专业:学分 57 个(含)以上,绩点 2.0(含)以上已经办理正常手续的预科生,在报考和录取时可以视同为本专业,但要求修读相应的资工类专业本科课程,具体要求参照资工辅修专业的要求执行。四、每名导师每年招收学生的数量按如下规定执行:本院学科导师:教授最多不超过 7 名,并采用 5+2 模式(5 个本专业名额,2 个外专业名额) 。副教授最多不超过 5 名,并采用 4+1 模式(4 个本专业名额,1 个外专业名额) 。院外及退休导师(限年龄在 62 岁以下)限招 2 人以内。其中外专业学
4、生名额为严格限定,不可突破。五、在院统一安排面试之前,所有考生均不对应导师,研究生录取面试小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面试及淘汰,待面试结束后再进行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2六、鉴于古生物学与地层学、第四纪地质的硕士点生源结构的严重失衡,限制该点每年只招收 3 名学生(录取时本专业优先) 。七、加大对外校本专业考生的调剂力度。八、研究生的日常培养工作原则上由各导师负责,但作如下统一要求(此作为申请答辩资格的参考依据): 1、三年学习期间需要听取各类学术报告 10 次以上(登记备案) ;2、三年学习期间需要独立主讲 1 次以上的学术报告(登记备案) ;3、中期考核前,由学院统一对研二学生(抽查 1/4 的
5、学生)组织一次开题报告答辩会,根据评委打分进行排序(学生报告不注导师名,排序公布时注导师名,连续二年有学生排序均为末位的导师减少招生名额) ;4、建立健全研究生学生会机构,一般性学术报告的组织由研究生会组织实施和考核,院里每年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包括研究生院的经费) ;5、针对我院科研任务多的情况,要求学生在采用导师研究资料所发表的第一篇论文时要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同样满足对研究生的考核要求) ,但不提倡在目前公认的低水平、增刊类杂志上来发,以免影响导师和我院的声誉,导师要对论文的内容、发文杂志水平等方面给予审查、负责。6、新生入学的第一年是理论课程学习时间,学生不得离开学校去
6、现场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向主管院长请假备案(本科为外专业的学生不得准假) 。导师要督促学生强化英语学习及专业课学习,并要求通过六级考试。平时导师要注意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外文文献阅读量。九、毕业生的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进行,以便于统一答辩标准,根据培养方向、专业类别、研究领域、学生人数等分 57 个小组进行,各分组的评委主席邀请油田公司、同行高校等单位的专家领导来担任(或院外专家与我院教授共同担任) ,其余成员由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硕士生导师来担任,并考虑导师与评委进行分离。答辩费按 1300 元/每学生的标准交纳,由秘书统一进行登记与发放,并向导师公布使用明细。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在
7、要求整改后 10 日内需要进行再次答辩,再次答辩还通不过的学生将延期毕业。再次答辩费按 1000 元/每学生的标准交纳。集体答辩时间安排在每年的 5 月 20 日前进行,再次答辩时间安排在 5 月 30 日前进行,因此要求最迟在 5 月 15 日前要完成论文的定稿。十、加强工程硕士的管理与指导,在课程教学、毕业答辩等环节上强化管理。课程教学安排由课程所在系给予统筹负责安排。导师及毕业答辩成员原则上要由全院硕士生导师轮流来担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分组的形式。答辩费按 800 元/每学生的标准交纳,由秘书统一进行登记与发放,并向导师公布使用明细。十一、每年向正式挂牌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单位选送(按每名聘请导师选送 1 名学生)研究生,在校学习理论课 1 年(要求 1 年内学完所需学分) ,在培养基地单位实习 1年半,并完成相应的毕业设计,最后一学期返校准备论文答辩。选送学生还需配校内导师3一名,原则上由有科研合作关系的导师担任,从而有利于强化双方科研合作关系。十二、研究生的理论教学工作每年要进行评估,主要采用由学生评估的方式进行,主要评估内容分二项,一项是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另一项是教学效果情况,分三个层次(好、一般、差)评价。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十三、博士生工作条例主要根据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和博士生导师的意见另行商定。地球科学学院200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