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潮州市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17147 号)、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组织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安办2017181 号)要求,市安委办决定从 2017 年 12 月 1 日到 7 日在全市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等重要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市依法治安和安全生产事业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健康稳定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二、活动内容(一)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12 月7 日前,各县区安委办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负2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法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修正案)集中学习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座谈讨论等方式,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
3、法规,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要采取现场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企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一线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活动,发布推送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热情与积极性。(二)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市安委办将于当天联合潮安区安委办举办“市、区安全生产法咨询日活动”。各县区要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地以及政府网站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
4、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安全生产法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介绍我市安全生产法治进展成效和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工作程序,现场受理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和问询,征集公众关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3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和行为自觉。(三)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要结合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将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纳入正在进行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采取
5、自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自查,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自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整改,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四)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期间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
6、终身实行行业禁入人员名单;要坚持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组织各级主流媒体和主管媒体集中跟踪一次检查执法活动,生动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现场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4法行为,树立安全监管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热情普法的良好形象。三、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研究、精心筹备,制定专门的活动计划和方案,保障人员经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品牌、
7、营造声势。(二)加强宣传报道。要广泛发动本地区主流媒体积极刊发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要组织主管媒体、网站、新媒体平台开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行业领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三)加强总结提高。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总结经验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活动,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要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120158;电子邮箱:)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56附件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单位:项目 数量 备注开展现场宣传 ( )场次,参加活动( )人次。印发宣传品 ( )种, ( )份。组织普法宣传 ( )场次,参加培训人员( )人。组织知识竞赛 ( )场,参赛人数( )人。制作展板 ( )块。在报刊杂志、网站设置专栏,刊发专题文章 设置专栏( )个,刊发专题文章( )篇。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普法信息 ( )条。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