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陵区 2018 年脱贫退出宣传资料(二)高陵区 2018 年度脱贫退出工作任务时间表项 目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时 间1. 制定退出方案,对接省市脱贫计划;2. 核算贫困户家庭第三季度收入,完成全年收入调查表及退出统计一览表;3. 贫困户收入等退出指标有变化的于 9月 10日至 9月 20到区脱贫办修正;4. 各涉贫街道、各涉贫村成立脱贫退出组织机构。区脱贫办、各涉贫街道、各帮扶单位 9月 20日前宣讲政策 完善户档1.营造氛围,入户宣传,完善档案及收入佐证;2.填写脱贫退出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1) 。各涉贫街道统筹,村“两委”负责,各帮扶单位配合9月 10日至30日完 善
2、印证资料相关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证明由村“两委” 、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核实,各涉贫街道认定;2.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证明资料由区教育局的提供;3.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及大病保险证明资料由区卫计局的提供;4.贫困户安全住房证明资料由区建住局的提供;5.贫困户安全饮水(入水到户、水质鉴定)证明资料由区水务局的提供;6.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五保户证明材料由区民政局提供。各帮扶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建住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9月 30日前召开全区脱贫退出动员大会,解读相关文件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9月 30日前动员培训掌握政策 街道、村分别召开脱贫退出动员会,学习培训相关政
3、策 各涉贫街道、村“两委” 9月 27日至 30日召开各级脱贫退出预备会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涉贫街道、行业部门9月 30日民主评议初定名单村“两委”结合年度脱贫计划,组织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大会(会议相关模板见附件2、附件 3、 ) ,以票决制的形式确定 2018年拟退出贫困户初步名单。民主评议表(评议表模板见附件 4) 、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汇总表模板见附件 5) 、脱贫退出名单(模板见附件 6) ,由各村保存。各涉贫街道负责,村“两委”具体实施 10月 1日各涉贫村对照“户 5条”完成各项资料,筹备开展村级核查工作;各帮扶干部完成2018年拟退出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情况调查表 (附件
4、7) ,特别是低保金、养老金的计算。村“两委” 、各帮扶单位 9月 30日前各村“两委” 、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组成入户调查核实小组(有名单) ,逐户入户实地查看,结合行业部门认定结果,严格对照贫困户退出五项指标,核实贫困户家庭情况,填写贫困户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调查表模板见附件 7) ,贫困户退出村级核实表(核实表模板见附件 8) 。各涉贫街道负责,村“两委”具体实施,各帮扶单位配合10月 1日收集信息核实认定 1. 入户核实完成后,汇总情况。2.对于核实情况与初定名单一致的,由村“两委” 、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组织召开核实认定会议;对于核实情况与初定名单不一致的,再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报核实
5、情况,说明具体原因。通过核实认定会或情况通报会,确定初定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并留存相关会议记录。 各涉贫街道负责,村“两委”具体实施 10月 1日村“两委”将初步核实认定的 2018年拟退出贫困户名单,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 9) ,公示期不少于 7天(自然日) 。各涉贫街道负责,村“两委”具体实施10月 1日至7日村内公示申报街道 1.公示期满后,召开公示确认会议。2.对提出异议的拟脱贫户,需重新核查认定;无异议的,村委会以书面形式(请示模板见附件 10,退出名单模板见附件 11)请示街道办事处核实。各涉贫街道负责,村“两委”具体实施 10月 8日召开交叉核查部署
6、会议,安排对各村 2018年拟退出贫困户全面逐户实地交叉检查工作(有会议通知、正式文件下发的交叉核查工作方案、分组名单、会议记录等) ; 各涉贫街道 10月 9日各检查组开展逐户交叉检查,检查过程汇总需填写交叉核查表(检查表模板见附件 12) ,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结论。 各涉贫街道10月 9日至11日街道核查确定名单召开会议对各检查组检查结论进行审定,并以党工委、办事处正式文件(请示模板见附件13,名单模板见附件 14)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上报抽查请示。 各涉贫街道10月 12日至 14日召开区级抽查动员培训会。 区脱贫办 10月 15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街道申报的拟退出贫困户,实
7、施入户抽查核实(抽查表见附件 15) ,抽查户数原则上每个街道不少于 30户,不足 30户,实行全部抽查。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10月 15日至 17日召开区级抽查审定会议,并将抽查结果向街道进行书面反馈。 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10月 18日对区级核查结果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向村委会批复(批复模板见附件 16) ,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模板见附件 17) ;核查有异议的,不予退出。 各涉贫街道 10月 19日区级抽查街道公告向脱贫户发放脱贫退出告知书(告知书模板见附件 18)各涉贫街道负责、村“两委” 、各帮扶单位配合10月 20日至 22日完善资料整理档案 整理完善街道、村、户脱贫退出档案资料(内容见附件 19、附件 20)各涉贫街道、村“两委” 、各帮扶单位10月 23日至 26日上报备案区级标注1.上报市级备案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标注 区脱贫办 11月中旬区级专项督 导 开展脱贫退出档案资料专项督导 区脱贫办11月 20日前备注:以上附件所用表册见西安市高陵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做好 2018年度贫困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