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套学院医学系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巩固我系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我系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率,促进我系学生活动积极开展,进一步规范学生活动经费管理,根据我系各班级学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结合学生活动特点,特制定本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 开展学生活动的基本原则1.教育性原则,必须有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2.健康性原则,必须要有健康向上的活动内容。3.安全性原则,必须要有安全可靠的活动形式。4.经济性原则,必须要从节约出发,切忌铺张浪费。二、 学生活动专项经费的拨款标准学生活动专项经费拨款标准为:当年在籍全日制学生,每生 6 元/年/人。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年对各班级学生人数进行
2、核对后报财务科。三、 学生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学生活动经费是指学校根据各学院(系部)学生人数划拨到系部学院用于学生管理和学生活动的专项经费(不包括共青团工作活动经费) 。此经费要求用于学生学习教育引导活动及其他学生活动。学生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与学生管理、学生活动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得用于招待、购买礼品和日用品等。四、 学生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21.各班级辅导员学生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由本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登记后,财务科根据学校经费审批程序按规定给予报销。2.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学生活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的原则开支,不得挪作他用,在使用中不得违反
3、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和规定。3.上一学年度学生活动专项经费余额可转入下一学年度使用。五、 监督和检查1.各班级辅导员负责本班级学生活动经费的管理、审批工作,对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经费借支按学校有关管理办法执行。2.财务科在上述经费使用范围内,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3.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个班级学生活动的开展进行年度监督检查。4.各班级应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供开展学生活动的相关资料,以便总结,积累学生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六、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七、 本办法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河套学院医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201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