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待遇一、引进人才类型(一)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二)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国家一级学会理事长;“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三)拔尖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首席专家;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
2、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四)骨干人才:国内外著名大学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符合学校重点学科发展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4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项以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 SCI 一区收录论文 5 篇以上(分区标准执行中科院 JCR大类分区标准,下同),或者被 SCI 二区以上收录论文(或相关专业高水平论文)10 篇以上;获得过国家级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五)优秀人才:具有博士学
3、位,年龄一般不超过 35周岁。A 类博士: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 SCI 一区收录论文 2 篇以上,或者被 SCI 二区以上收录论文 5 篇以上。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 SSCI、A&HCI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CSSCI 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 5 篇以上。B 类博士: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 SCI 一区收录论文 1 篇以上,或者被 SCI 二区以上收录论文 3 篇以上。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 SSCI、A&HCI收录本专业学术
4、论文 1 篇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被CSSCI 收录本专业学术论文 3 篇以上。我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国防特色学科、大智移云等研究方向急需的博士可面议。C 类博士:未达到上述条件,但学科建设需要的博士。二、引进人才待遇河北科技大学引进人才待遇(全职)一览表(暂行)人才类型 薪酬住 房 补 贴及 安 家 费(万元)学科建设经费及科研启动基金(万元)其他第一类 杰出人才 年薪 200 万元 500 自然科学 2000社会科学 800第二类 领军人才 年薪 120 万元 300 自然科学 1200社会科学 300第三类 拔尖人才 年薪 80 万元 150 自然科学 600社会科学 120第四类 骨干人才 年薪 20 万元-50 万元 30-80 自然科学 50-200社会科学 30-60 符合条件的可执行职称直 接评聘制度A 类 年薪 20 万元 30 自然科学 50社会科学 30 符合条件的可执行职称直 接评聘制度B 类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0 自然科学 10社会科学 5符合条件的可执行职称直接评聘制度;两年内每月1000 元生活补贴第五类 优秀人才C 类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无 自然科学 5社会科学 2符合条件的可执行职称直接评聘制度;两年内每月1000 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