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西 南 大 学 文 件西校2015 591 号关于修订印发西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经 2015 年第 16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对西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西南大学2015 年 12 月 17 日- 2 -西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内差旅费管理,完善报销制度,贯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 531 号)、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 26 号)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财办行2014 9
2、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工作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常驻地指重庆主城九区: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出差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西南大学出差审批单(附件1),按规定报经费负责人批准;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工作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
3、和考察调研。第五条 严格执行财政部规定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差旅费标准。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3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下表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副 部 级 人 员 、院 士 、资深 教 授 ,管理岗位二级(含 )以上人 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司局级人员,岗位工资五级(含)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三、四级人
4、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副部级人员、院士、资深教授、管理岗位二级及以上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对既在管理岗位、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 原 则报销 。- 4 -对于乘坐夕发朝至全列软席火车,乘坐普通软席时,不受出差人员级别限制。第八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九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多买费用自付。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
5、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第十条 出差期间,由其他单位负担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的,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章 住宿费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二条 2016年1月1日前出差的住宿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区差旅住宿 费 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附件2)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出差的住宿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各地区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2016)”(附件3)规定,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第十三条 除第十条外,以下情况,可以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一)受邀参加会议、研讨会、评审会
6、、座谈会等,凭邀请方提供负担住宿费的有效证明的;(二)与其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对方单位提供住宿的,凭合作方提供有效证明的;- 5 -(三)师生开展野外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环境监测、地质调查、工地勘察、学生实习等工作,住在农户、厂矿、科研基地、考察站、监测站、农场、林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报销人提供住宿情况说明及有关付款凭据,经费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第十四条 对于参加其他单位举办的会议和培训,举办方统一安排住宿且费用自理的,凭举办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报销住宿费。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
7、用。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2016年1月1日前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区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附件 2)规定执行,2016年1月1日起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区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2016)”(附件3 )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举办方承担伙食费用的,只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举办方不承担伙食费用的,凭有效证明,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安排就餐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伙食费,对于应交未交伙食费而引起的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6
8、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包干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第六章 探亲费第二十二条 享受探亲的教职工,其探亲费报销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交通工具等级标准:汽车硬座、火车硬座(除50周岁以上且连续乘车48小时以上,可报硬卧外)、轮船四等舱和必要的市内公共汽车,报销时执行最短的线路,最经济的交通工具;住宿费:因中转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
9、凭票据实报销。第二十三条 已婚人员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可报销超过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30%的部分费用;未婚或已婚人员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可按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报销探亲费。第七章 其 他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内九区出差,伙食补助实行误餐补助,误一餐补一餐,早、中、晚误餐补助分别为10元、45元、45元;不执行市内交通费包干,以实际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 7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参与教学科研等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可按照差旅费“ 其余人 员” 标准执行,但须经费负责 人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批注“ 按助教标 准报销” 字样。第二十六条 对于因情况特殊、任务紧急及在偏远、边境地区开展考察、调研等工作
10、,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必须要自驾车或租车前往的,报销的汽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原则上控制在城市间交通费最低标准内。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外出培训、进修、攻读学位在途期间按差旅费规定标准报销。培训、进修、攻读学位期间的生活补助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邀请专家开会或者参加调研,按规定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咨询费或劳务费,但不得同时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九条 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等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第三十条 新进毕业生来校工作,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11、和必要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不发放伙食补助费。搬迁费用自理。第八章 报销管理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 8 -第三十二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15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由经费负责人审批的差旅费报销单、机票(含登机牌)
12、、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报销单程车票还须附说明。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第三十四条 财务人员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第九章 监督问责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经费负责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 9 -的审计监督。第三十六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
13、动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除追回违规资金外,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西校2014 86号)同时废止。附件:1.西南大学出差审批单2.各地区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10 -3.各 地 区 差 旅 住 宿 费 和 伙 食 补 助 费 标 准 表 (2016)附件1西南大学出差审批单单位公章:出差人 : 出差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出差线路:出差事由:审批意见: 经费负责人: 注:1、 “常驻 地” 以外出差填此表;2、经费负责人出差由所在单位其他领导审批,出差人和经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