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30 万吨/ 年矿渣微粉生产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邹城市顺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11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
2、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30 万吨 /年矿渣微粉生产技改项目建设单位 邹城市顺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屈云飞 联系人 刘俊岭通讯地址 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北联系电话 13854789207 传真 邮政编码 273500建设地点 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北立项审批部门 -
3、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20 非 金 属 废 料 和 碎 屑 加 工 处 理占地面积(平方米) 8133.74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8%评价经费(万元) 0.5 预期投产日期 2018.12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为满足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邹城市顺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 2014 年投资 2300 万元建设了 30 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并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通过邹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邹中环报告表【2014】001 号)。项目投产后于 2017 年 03 月完成“实际年产 1
4、5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详见附件)。邹城市顺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投资 100 万元建设“30 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技改项目”,增加烘干工序,不新增产能;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烘干车间和封闭原料车间,职工从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修正版)、国务院2017 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及修改单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3见,该项目属于“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其他”类,需要编制环境影响
5、报告表。邹城市顺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 30 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矿渣微粉。新增设备详情见表1-1.表 1-1 主要设备一览表注:项目设备无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限制及淘汰使用的设备。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
6、011 年本)(2013 修正)中“鼓励类” 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 15 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符合性该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北,新增烘干车间和封闭原料车间,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用地项目,根据邹城市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
7、见表 1-2。表 1-2 项目与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1 烘干滚筒 1 台 -2 燃烧机 1 台 -3 液化天然气罐 1 台 3 万 m34(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
8、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北,距离最近的邹城市唐村水源地约 15.87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
9、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源、电源、高炉矿渣,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均为外购。 符合(二) “一单”: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
10、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要求。4、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北。项目北侧为东滩矿北风井,西侧为其他生产加工企业,南侧为空地,东侧为树林(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
11、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区域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此处是基本合理可行的。55、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区大门位于厂区西南侧,办公区位于厂区西侧,生产区位于厂区北侧(项目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 4)。综上,项目平面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布置紧凑,装饰管线短捷;人货流动畅通,并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间距、卫生防护、货物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相互影响,其平面布置基本合理。6、建设规模本次技改项目增加烘干工序,不新增产能,新增设备主要为燃烧机、烘干滚筒和液化天然气罐。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烘干车间和封闭原料车间,职
12、工从厂区内部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组成情况见表 1-3。表 1-3 项目区建筑面积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主体工程 烘干车间 新建,建筑面积约 2800m2,一层,钢结构,主要设备为燃烧机和烘干滚筒机等;利用原有原料棚整改为封闭式原料车间,建筑面积约 1800m2,一层,钢结构,主要用于原料存放;原 料 区依托现有原料罐(共三个,100m 3/个,150m 3/个,300m 3/个),用于原料存放;天 然 气 储 罐 区 位于厂区东南侧,用于天然气存储;成 品 区 依托现有成品罐(共两个,1500m 3/个),用于产品存放;储运工程运 输 方 式 采用汽运方式进行运输;供水 依托
13、厂区现有,年新增用水量约为 300t/a;供电 依托厂区现有,年新增用电量为 15 万 kWh/a;公用工程排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 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P2),未经收集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环保工程噪声 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措施,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6固废 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8、原材料消耗本技改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原材料,新增烘干用原材料天然气,详见表 1-4
14、。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原材料1 天然气 万 m3/a 300 最大储存量 3 万 m3能源消耗1 电 万 kWh/a 15 依托现有2 水 m3/a 300 依托现有9、配套工程情况(1)给排水:给水依托现有自备井供给。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用水。厂区内应增设洗车台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清洗,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洗车用水量为 300m3/a。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消防:总图设计中,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布局,保证各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同时各主要生产建筑物周围设置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能够畅通无阻,及时进行安全施救。在
15、建筑物内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3)供电:本项目用电依托现有,年用电量增加 15 万 kWh/a。(5)供热:本项目新增烘干工序,新增燃烧器,燃料使用液化天然气,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液化天然气用量为 300 万 m3/a。10、其他 本次技改项目所需职工从企业内部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产能。7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邹城市顺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双桥村北,周围交通较为便利 ,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现有工程30 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 。现有项目组成见下表。表 1-5 厂区现有工程一览表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主
16、体工程 球磨车间 建筑面积约 300m2,一层,钢结构;办公、生活区 建筑面积约 600m2,一层,砖混结构,主要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和活动室等;辅助工程配套设施区 建筑面积约 300m2,部分 2 层,部分一层,主要包括磅房、配电室等;原料棚占地面积约 1800m2,用于原料存放,应按要求整改成封闭式原料车间;原 料 区原料罐(共三个,100m 3/个,150m 3/个,300m 3/个),用于原料存放;成 品 区 成品罐(1500m 3/个,共两个),用于产品存放;储运工程运 输 方 式 采用汽运方式进行运输;供水 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年用水量为 6225t/a;供电 用电由邹城市供电局提
17、供,年用电量为 15 万 kWh/a;公用工程排水 采 取 雨 污 分 流 制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处理输 送 、 投 料 及 运 输 车 辆 起 尘 : 储 存 输 送 采 用 封 闭 式 , 定 期 清 扫 地 面 、洒 水 抑 尘 ;原 料 晾 晒 产 生 的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原料筒仓仓顶和成品圆仓仓顶呼吸孔处各设置一台袋式除尘器,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于仓顶排放;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环保工程噪声处理 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定期维修,避免在不良状
18、态下运行;8固废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现有工程主要设备见下表。表 1-6 厂区现有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1 球磨机 1 台2 提升机 2 台3 矿渣除铁器 1 台4 袋式除尘器 5 台5 电子计量秤 4 台6 配料微机 1 台7 螺旋输送机 1 台8 空气斜槽 1 台9 散装无尘装车机 2 台10 散装运输车 5 台11 装载机 2 台12 散装罐 6 台3、原材料消耗 现有项目原辅料见下表。表 1-7 主要原材料消耗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原材料1 高炉矿渣 万吨/a 16.5 万 来源莱芜钢厂、河北邯钢, 含水
19、率 20-25%左右能源消耗1 电 万 kWh/a 15 引至附近电路2 水 t/a 6225 自备井提供4、产品方案现有项目产品见下表。表 1-8 产品方案一览表9序号 产品名称 环评生产数量 实际生产数量 单位1 矿渣微粉 30 15 万吨/a5、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表 1-9 现有工程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 环评审批情况 项目验收情况30 万吨/年矿渣微粉生产项目 邹中环报告表【2014】001 号 邹中环验【2017】006 号6、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粉尘 粉尘 粉尘、噪声 粉尘提升机 微机下料 提升机高炉矿渣 晾晒 原料圆仓 球磨机 成品圆仓散装罐出厂图 1-1 生产
20、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7、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1)大气污染物根据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粉尘最大浓度为 0.19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监测数据来源于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嘉源检字 2016 年第 HJ1472 号。(2)废水本项目球磨机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的排放。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300m 3/a),经化粪池收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不外排。(3)噪声根据检测报告,厂界噪声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 54.5-60.6dB(A)之间,东、南、北三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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