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学院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实施办法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培养质量,特设置学科综合考试环节。学科综合考试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博士生导师命题,重点考察博士生在本学科领域是否基本掌握坚实宽阔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综合考试安排在每年春季学期进行,按二级学科范围进行命题。1. 考试内容 二级学科名称:物理化学(1 )基础理论:化学变化的方向和限度(热力学) ,化学反应的速率和机理(动力学) ,物质的性质与其结构关系理论(结构化学)等。(2 )参考书籍:基础化学 李宝山等, 物理化学傅献彩等, 结构化学周公度等(3 )命题范围及比例:热力学 35%
2、,动力学 35%,结构化学 30%。二级学科名称:分析化学(1 )基础理论: 化学滴定理论,电化学分析法,色谱速率理论,塔板理论,四大谱原理等。(2 )参考书籍:仪器分析 董慧茹等, 分离分析化学 张文清等。(3 )命题范围及比例:化学滴定 10%,电化学 10%,四大谱基础知识 60%,其他分析方法(原子吸收,原子发射,X 射线衍射,电子显微镜等)20%。二级学科名称:有机化学(1 )基础理论: 马氏规则,分子轨道理论,过渡态理论,能级理论等。(2 )参考书籍:高等有机化学基础 荣国斌等, 高等有机化学 梁世懿等。(3 )命题范围及比例:有机化学基础理论 20%,各课题组合成物质相关问题 80%。二级学科名称:无机化学(1 )基础理论: 化学键理论基础,化学中的对称性以及元素结构,超分子结构化学等。(2 )参考书籍:中级无机化学 唐宗薰等, 高等无机化学 陈慧兰等。(3 )命题范围及比例:化学键理论基础 20%,化学中的对称性以及元素结构 30%,超分子结构化学 50%。2. 考试方式 由各学科骨干及学科带头人组织博士生进行课题答辩3. 时间安排 每学年春季学期4. 考试组织 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