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龙 胜 各 族 自 治 县卫 生 局 文 件龙卫字201445 号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 2014 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精神,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意见(国卫医发2014 7 号)、 国 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 2015 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 21 号)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龙胜各
2、族自治县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42015 年)。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局2014 年 6 月 16 日 2 龙胜各族自治县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 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意见(国卫医发 20147 号)、 国 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 2015 年)的通知(国卫医发 201321 号)要求,为进 一步加 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龙胜各族自治县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42015 年)。一、项目目标20142015 年,加强以
3、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并实现以下目标: (一)加强县级医院的临床专科服务能力,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显著提高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能力。进一步加快推进县级医院人才培养,提高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其综合服务能力。县外就诊率逐年下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 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平均住院日9 天,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5%。二级甲等以上县级医院基本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能够利用远程医疗系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会诊、病理诊断和继续教育
4、等工作。 (二)建设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其他乡镇卫生院综合实力普遍提升。提高农村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能力和初步治疗能力,基本实现常见病不出乡。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探索建立支 3 援单位与受援卫生院分工协作关系,开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着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二、项目范围与内容(一)项目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 2014 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基卫2013 13 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市级安排的基础上,决定增加对口支援受援乡镇卫生院数量,如:县人民医院除支援江底乡卫生院
5、外,增加支援龙脊镇中心卫生院;县中医医院除支援伟江乡卫生院外,增加支援瓢里中心卫生院。具体安排见 附 件 2。(二)项目内容1.支援单位与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在充分调研、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援方案,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要有明确的工作内容、任务、指标。 。2.每个乡镇卫生院由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派 3 人以上工作队进行对口支援,其中至少包括 1 名具有高年资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派驻人员应承担受援卫生院的临床医疗和预防保健任务,开展临床医技教学培训并参与卫生院管理等工作。3.支援单位在支援期间应参照自治区、市、县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帮助受援单位建立和完善医德医风、技术规范和
6、管理制度,使受援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4.支援单位重点帮助受援单位加强门诊、急救、检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妇产科等科室的建设。根据受援单位的需要和各自的特长,推广 2-3 项适宜新技术。5.支援单位帮助受援单位培训人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 的办法,派业务骨干到受援卫生院传、帮、带,保持有 3 名业务骨干 4 在受援卫生院工作,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不少于20 次,安排受援卫生院的业务骨干进修不少于 3 名。6.支援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受援单位的实际需求,帮助受援单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或将部分闲置医疗设备赠送受援单位。7.支援单位应协助受援单位做好环境建设
7、规划,改变受援单位院容院貌。8.支援队员在支援工作期间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各项工资待遇福利保持不变。受援卫生院不向支援队员发放补贴及奖金,但应当为支援队员食宿提供便利。9.本项目中的支援队员支援工作时间计算为卫生支农时间,要保证每批支援队员轮换时间不少于 6 个月。三、项目执行时间项目周期为 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各支援单位务必尽快做出计划和组织实施,并于 2014 年 7 月上旬前向受援单位派驻人员,2015 年 12 月底前做好项目总结和考核等工作。四、项目实施管理(一)建立领导责任制。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均要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一把手要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
8、的对口支援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二)组织支援工作队。各支援单位组织支援工作队进驻受援单位工作。工作队由 3-5 人组成,具体的人员可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人员的专业类别,但要有 1 名公共卫生人员。各支援单位要将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派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支援工作队员半年或一年轮换,不能撤空,派驻人员的名单请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前报县卫 5 生局医政股备案。(三)项目管理1.县卫生局每季度将进行一次督查。2.各支援单位要加强对支援工作的管理,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作为派驻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岗位聘用、职称
9、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支援单位要保证派驻人员支援期间的福利待遇、岗位、职务、职称等不低于支援前。3.各受援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配合支援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同时为支援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能因为支援单位没有硬件支援而故意设置工作障碍,甚至拒绝对口支援。四、项目监督与评估(一)县卫生局将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4-2015 年)(桂卫医2014 24 号)组织实施本项目。(二)县卫生局负责对支援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进行督察。(三)项目实施期间,各支援单位要将项目实施情况每季度上报县卫生局
10、医政股。附 件 :1、龙 胜 各 族 自 治 县 2014 年 城 乡 对 口 支 援 工 作 领 导 小 组2、龙 胜 县 2014 年 城 乡 医 院 对 口 支 援 工 作 安 排 表3、考核验收评分细则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16 日印 6 附件 1龙 胜 各 族 自 治 县 2014 年 城 乡 对 口 支 援工 作 领 导 小 组组 长:潘艳玫 县卫生局局长副组长:石建革 县卫生局副局长龙怀军 县卫生局副局长廖金福 县卫生局党组成员成 员:秦松德 县人民医院院长侯启元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李永君 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肖功文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李运群 县
11、卫生局财务股股长张国华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股股长伍春锋 县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侯磊群 县卫生局妇幼股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股,肖功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对口支援工作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7 附件 2龙胜县 2014 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安排表序号 受援单位名称 县级支援单位名称 市支援单位名称 自治区支援单位名称1 龙胜县人民医院 自治区南溪山医院2 龙胜县中医医院 桂林市中医医院3 龙胜县龙脊镇中心卫生院 龙胜县人民医院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4 龙胜县瓢里中心卫生院 龙胜县中医医院5 龙胜县平等中心卫生院 龙胜县妇幼保健院6 龙胜县马堤乡卫生院 桂林市第五人民医院
12、7 龙胜县伟江乡卫生院 龙胜县中医医院8 龙胜县江底乡卫生院 龙胜县人民医院 8 附件 3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价标准支援医院类别 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考核方法1.组织管理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院长亲自负责项目工作,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项目实施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挂职院领导责任制;(2)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3)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或重要会议中讨论对口支援议题;(4)医院领导每年对对口支援工作开展督查。查阅:(1)成立组织机构文件(2)会议记录本(3)相关印证材料(4)查工作方案(一)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2
13、.明确责任义务院领导带队到受援医院进行调研,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工作任务,与受援医院签订项目协议书,协议内容具体,明确支援时间、年度发展目标、主(1)医院主要领导进行调研;(2)签订项目协议且项目协议书中包括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内容、支援方式、双方 权利和义务、建设特色或重点科室、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等;(3)执行过程中有调整及时签查阅:(1)会议记录本或相关印证材料(2)项目协议书 9 要工作任务、双方职责义务等 订补充协议。3.网络信息直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网络直报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网络直报相关信息, (其中上报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未报送或报送虚假信息的,判定为“不合
14、格”。核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相关信息4.接收进修 接收受援医院相关医师进修培训接收人员进修培训,实行免费培训。 查阅相关印证材料5.职称晋升落实晋升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前到基层服务1年的规定晋升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前到基层服务1年,基层服务时间符合要求。受援医院无对应专业者除外。查阅职称晋升、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资料6.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支出。独立账户管理。查阅财务资料 10 (二)派驻人员管理7.派驻人员符合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项目规定人数派遣人员;执行派驻人员在受援医院连续工作(即每月工作20天以上)6个月后方予以
15、轮换的规定;派驻人员必须是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根据需要也可派遣护理、管理、医技人员(1)派驻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中医及民族医医院不少于3人)且在受援医院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2)在满足(1)前提下,派驻人员职称或专业均符合要求 (高年资主治医师指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上);*(3)派驻人数5 人时 ,每多一人且连续派驻半年以上适当奖励加分;*(4)派驻副高以上医师适当奖励加分。查对:(1)派驻人员名单、职称证书(2)派驻期间派驻人员所在科室的排班表、交班记录本(3)在支援医院HIS 系统及病案系统中查证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有无返回原单位工作的记录(门诊出诊记录、门诊处方、住院医嘱、归档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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