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莒 县 博 物 馆智 能 文 物 架 、 环 境 监 测 设 备 等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SDZH2017-013招 标 人:莒县博物馆 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七年三月 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2 页 共 51 页第一章 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项目招标公告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博物馆的委托,对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莒县博物馆。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采购编号:170346
2、。4、采购金额:411.06 万元。5、招标内容:莒县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采购一号库房、字画库采购智能文物架,文物保护修复实验室、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数据采集监测终端、环境调控终端、无线网络中继、无线网络网关、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库储存设备以及监测站平台软件和连接区域中心平台或国家中心平台的接口软件等,智能化监控恒温恒温系统、囊匣等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说明)6、投标人资格要求:6.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文物架或珍藏架的制造安装。6.2投标人须取得竹、木经营许可证。6.3投标人所
3、投多功能文物架及防震文物架,须取得 2016年元月以来国家家具产品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书。6.4投标人应取得国家工信部和国家文物局评审的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和示范资格或取得专项授权委托书。6.5文物保护环境监测设备应具有国家无委会免申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 433M 赫兹频段核准证复印件及专项授权委托书。6.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到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莒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7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3 页 共 51
4、 页6.8 本次招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6.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报名时间及要求: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企业竹、木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原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和示范资格原件、无线电频段核准证复印件、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
5、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7.3报名地点:日照银行莒县支行 10 楼,地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8. 投标文件的递交:8.1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招 标 人:莒县博物馆地 址:莒县振兴东路 208号联 系
6、人:贺绪军 06336882651招标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财富大厦十楼)邮 编:276500电 话:0633-7771678传 真:0633-7771678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4 页 共 51 页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莒县博物馆。2.2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
7、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6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日照政府采购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
8、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5 页 共 51 页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
9、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文件的有
10、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5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7.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工作日,提供 80,000.00
11、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日照银行莒县支行帐 号:8101022014210024860001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6 页 共 51 页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单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凡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持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到莒县会计集
12、中核算中心开具进账证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出具的进账证明,开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交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凭借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的不准参加开标会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7.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7.3.1未中标单位书面提出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持通知单及收款票据到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
13、证金退还手续。7.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取电汇的方式,从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户分别转入相应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帐户。7.3.3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撤回投标的,投标单位提出申请,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退还通知单,交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转账或电汇手续。7.3.4对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之日起5日内转账或电汇退还。7.3.5对已确定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经莒县公共资源交易备案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单位。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
14、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7 页 共 51 页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需求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8.2除本须知第8.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投标人获取
15、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发往:SDZH);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在日照政府采购网上予以答
16、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1招标文件发出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的代表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通知投标人时,投标人应以确认书的方式确认)。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8 页 共 51 页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
17、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0.5解释权:10.5.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10.5.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10.5.3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
18、容及条款。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1.1.1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编排页码后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11.2商务、技术标书一、投标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磋商报价一览表五、费用明细表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七、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八、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仪器一览表九、2015 年以来独立承担验收通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9 页 共 51 页十、
19、对本项目技术要求的实施方案十一、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服务承诺十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等证明资料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十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十五、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参考)11.3投标人开标现场应提供的资信证明原件11.3.1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三证齐全)副本原件竹、木经营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多功能文物架及防震文物架检测报告书原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和示范资格或取得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无线电频段核准证复印件及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授权经办人参加还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未提供
20、原件或提供资料不全者,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1.3.2投标人具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拥有相应的合同业绩和人员、设备等资料。11.3.3投标人目前和过去三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有关资料。11.3.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资料,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且需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与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单独携带,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其中第 11.3.1-11.3.4款所述资格资质材料
21、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原件材料,必须在开标时按要求一次性出示齐全(不接受二次补充,验证时只认可密封袋内的证件,身份证原件除外),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于标书中,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也要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4投标货物说明11.4.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投标人应对拟提供的货物进行详细描述,证明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产品样册、产品检测报告、同类货物的实测数据、图纸、产品实物等,内容包括货物的设计、制造、检
22、验的质量保证措施等。项目名称:莒县博物馆智能文物架、环境监测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ZH2017013第 10 页 共 51 页11.4.2投标人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11.4.3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安装和检修所需要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11.4.4投标人应提供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11.4.5服务与承诺:投标人自行编写,内容包括货物(包括
23、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的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支持、保修期限及验收后的维修服务措施等)。11.4.6投标人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1.5 为方便开标、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于一个信封内,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在信封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3.1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24、如果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报价文件正本内任何有文字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3除投标人对商务标错误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14.投标报价说明14.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包括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的设计、制造、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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