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周窝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实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厅字201642号)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水建管函2016449 号) 、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冀办字20176 号) 、 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衡办字20178 号)和中共武强县委办公室武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镇实
2、际,制定本工作方案。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批示为引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2 -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把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摆
3、到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武强的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湖修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坚持党政领导,推行社会共治。把全面实行河长制作为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镇村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河湖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湖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城镇与乡村,统筹坚持严格考核,强化
4、激励追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精准发力,靶向治疗。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追责。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作为推进河长制落实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督、考核和追责制度,实行- 3 -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三、实施范围(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河一长、一渠一长”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道、每条渠道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分别担任主要河道渠道镇级河长,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道、沟渠等各层级河长。(二)境内河道渠道全覆盖。实行河长制管理的
5、河道渠道包括河流及河流所在流域范围内的支流及沟渠等。四、工作目标2017 年 6 月初,出台周窝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 年底,全面完成镇村河长制组织构架,落实责任体系,向全社会公布县镇村三级河长名单,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道管理体系。2018 年底,全镇河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完成“一河一档”调查和“一河一策”方案制定。全镇主要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2020 年底,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得到消除,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 4 -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五、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镇、村对辖
6、区内各河流、沟渠分别设立镇、村河长,实行河长负责制,分别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乡镇落实专管人员。镇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农委,具体负责河长制的推动落实工作。(二)河长职责镇级、村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渠、坑塘、沟渠等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渠、倾倒垃圾、非法取土、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对河渠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三)联系部门责任分工实行河长
7、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各站所加强与县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口负责将河长制考核结果纳入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 5 -依据。宣传口负责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口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协调推进重要河渠综合整治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实施,争取国家投资和政策支持。负责协调处理交通设施与河道防洪安全有关事宜。负责加强烟花鞭炮生产垃圾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品等毒害垃圾污染河道现象的发生。司法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危害河道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纪委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部门移交的实行河长制和加强河道管理保护中应给予纪律处
8、分的失职失责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财政所负责统筹落实河道管理保护等相关经费,协调落实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环保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实施武强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河渠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农口负责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河道防洪排涝标准、河道清障方案,配合司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建立依法管理河渠的长效机制。负责协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和河渠岸线绿- 6 -化工作。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垃
9、圾及沟渠清理整治。六、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二)加强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河渠管理保护与开
10、发利用关系,科学编制重要河渠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农村河道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加强河渠日常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非法取土,对河渠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渠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7 -大力推进武强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针对河渠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对生态良好的河段,着力强化保护措施,特别要加大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段,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城市河道水
11、系,实施水系连通,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道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维修养护、河渠保洁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河渠管理保
12、护政府购买服务。(五)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功能涵养区、禁止侵占自然河道等水源涵养空间。依据规划稳步实施退耕还河还湿,恢复河道- 8 -水系的自然连通。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六)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河道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河渠违法行为。建立河渠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施河渠动态监管。七、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议事日程,对河渠管理保护重要事项进行
13、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河长制全面落实。(2)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公告行政区域内各河渠河长名单;建立河渠管理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 1 次,研究协调解决河渠管理- 9 -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河渠信息共享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渠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
14、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渠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河渠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制、加强河渠管理保护进行奖惩。(3)落实资金保障拓宽河渠管理保护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公共财政投入、社会融资等多元化投资格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4)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河渠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渠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大力宣扬实行河长制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河渠保护公益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河渠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附件:镇级总河长及主要河渠县级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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