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为规范学校设备采购验收工作,完善设备采购管理,保证采购质量,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南 昌工程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凡属学校设备管理范围的资产,无论何种资金来源,均须按本办法进行设备采购验收(以下 简称验收。第二条 验收依据。签订采购合同的,按采购合同及相关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 单、相关承诺及其他要约进行验收;没有签订物资采购合同的,按原始发票,采购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 验收。第三条 设备验收必须经过到货验收(实物验收和交付验收(技术验收两个阶段:一、到货验收指设备到货后的开箱验收,主要检查设备的物理状态是否符合有关约定的要求。具体检 查设备的内外包装是否完整,设备的规格、型号、品名、数量、配件、附件等是否相符,设备的技术资料、 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等是否齐全。二、交付验收指设备试运行后的验收,主要测试设备的技术状态是否符合有关约定的要求。具体检查 设备的内在质量、性能是否合格,对设备在安装、调试、使用(试运行后的技术状态进行测试,以便确 定该设备是否能够交付使用。第四条 验收程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