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老吉 ”商标纠纷案l这是一起由 广药集团 与 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 上演的商标纷争案 背景简介l 王老吉凉茶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由王泽邦在广州创立,其基本配方沿用至今已近 180年。 1949年,王老吉品牌一分为二,广州王老吉凉茶被归入广药集团,香港及海外的王老吉依然由王泽邦后人控制经营。后广药集团作为 “ 王老吉 ” 商标在大陆的所有权人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香港鸿道集团取得生产销售 “ 王老吉 ” 商标红色铁罐装及瓶装凉茶饮料的独家使用权。l 鸿道集团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产和经营。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 l 1997年 2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
2、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香港鸿道集团自当年取得在大陆生产销售 “ 王老吉 ” 商标红色铁罐装及瓶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随后,香港鸿道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产和经营。l 2000年,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 10年至 2010年。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l 2010年 11月,广药集团对外宣布 “ 王老吉 ” 商标价值 1080亿,引发加多宝不满。l 加多宝随后发表声明称,红罐王老吉产品是由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内地旗下企业加多宝生产和销售的,并非广药集团生产和销售。 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l 2011年 3月
3、,广药集团授权 广粮实业 生产的两款王老吉产品罐装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正式亮相,被称为 “ 广药集团在 1997年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加多宝集团后的又一次授权” ,加多宝强烈反对 。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l 2011年 4月初,广药集团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l 2011年 12月 29日, “ 王老吉 ” 商标案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 l仲裁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时任广药集团领导的 李益民 受贿后续签的王老吉商标租约十年合同是否有效。 简要分析l 按照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造成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过这些非法手段所得的合同无效。l 因此,按照法律条文,合同无效须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既有串通,又有损失。l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