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 苏 省企 业 管理 现 代化文件创 新 成 果 审 定 委 员 会苏管审20152 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二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各市、县(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国资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省有关行业协会,泰兴市企业文化研究会,各有关企业: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握经济新常态下企业改革创新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促进企业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按照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各收文单位),组织开展第二
2、十二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以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我省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第二十二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和推广工作继续由省企业联合会、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国资委共同主办,省企业- 1 -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为组织做好第二十二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与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届成果申报内容本届 成 果 在 全 面 反 映 我 省 企 业 各 项 管 理 创 新 的 基 础 上 ,应 当 结 合 企 业在 新 常 态 下 的 创 新 发
3、 展 实 践 ,突 出 以 下 重 点 :企 业 改 革 与 发 展 混 合 所 有 制 、兼 并 重 组 与 产 能 调 整 优 化 、战 略 转 型 与 适 应 互 联 网 +的 模 式 创 新 、自 主 创 新能 力 建 设 与 协 同 创 新 、两 化 深 度 融 合 与 智 能 制 造 、国 际 化 经 营 与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治 理 与 集 团 管 控 、财 务 管 控 与 风 险 控 制 、绿 色 发 展 与 节 能 减 排 、品 牌 塑造 与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新 生 代 员 工 管 理 与 长 效 激 励 机 制 建 设 、和 谐 劳 动 关 系 与社 会
4、责 任 管 理 、创 业 管 理 与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等 。二、本届成果申报与撰写要求(一)成果申报必须符合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 2)的规定,努力发掘各系统优秀管理创新经验,引导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成果;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 严格掌握标准,择优推荐,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同时,要结合中小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特点,做好相关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工作。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国资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要加强沟通,共同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仔细填写第二十二届江苏省企
5、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附件 3)。要做到材料完整、手续齐全、符合程序。 (电子表格下载请登录江苏省经信委网站,打开网页右下角“委管协会” 栏目,在综合栏目里点击“ 江苏省工业经济联 合会” 或“江苏省企业管理协会”或“ 江苏省企业家协会” ,在企 业管理创新专栏下载 )(三)按照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附件 4)及申报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办法(附件 5)的- 2 -要求,认真撰写成果主报告并如实计算成果效益。三、本届成果申报时间与要求(一)本届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书面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30 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
6、围。各市将所推荐成果名称、创造单位及排序的推荐函随成果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和限额推荐原则。成果审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除成果审定所产生必需的费用外,不再向企业索派款项,以免增加企业负担,并坚决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三)为做好省级评审和推荐工作,主办单位将组织部分省审定委员会委员和有关专家前往申报成果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咨询。四、本届成果组织单位与联系方式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和发布工作等具体业务工作,由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企业联合会)承办 ,有关事宜请与承办单位直
7、接联系。地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 12 号综合楼南 6 楼 邮 编:210013联系人: 赵静姝 冷向荣 蔡谟俊 电 话:(025)83731266 83727251传 真:(025)83731189 电子邮箱:附 件:1、江 苏 省 企 业 管 理 现 代 化 创 新 成 果 审 定 委 员 会 及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名 单2、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3、第二十二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4、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5、申报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3 -附件 1: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
8、会及办公室负责人名单审定委员会顾 问: 吴冬华 省企联、企业家协会、工经联会长高 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曙明 南京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博导、教授主 任: 朱 波 省企联、企业家协会、工经联常务副会长蔡荣国 省国资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陆元刚 省经信委党组成员、省中小企业局副局长执行副主任: 吴昌瑞 省“ 三会”执行副会长王 琦 省“三会” 执行副会 长副 主 任: 柯广坚 省“ 三会”执行副会长施友成 省“三会” 执行副会 长陈传明 南京大学商学院党委书记、博导、教授史苑芗 省“三会” 高级专家、南京工 业大学博导、教授委 员: 姜文韬 省“ 三会”顾问王道五 省“三会” 高级
9、专家赵 铨 省“三会” 高级专家李秀斌 省国资委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蒋伏心 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导、教授汪 群 河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博导、教授周应堂 南京农业大学博导、教授- 4 -陈 冈 省经信委企业发展服务处处长韩 晶 省经信委企业发展服务处副处长刘 伟 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朱敦超 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调研员 李长华 省“三会” 会长助理、研究 员黄晓号 省“三会” 常务副秘 书长蔡谟俊 省“三会” 副秘书长 、高级经济师江建春 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高级工程师洪正贵 南京新工集团专务、浙大兼职教授、高级经济师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蔡谟俊 省“三
10、会” 副秘书长 、高级经济师- 5 -附件 2: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办法为了总结和推广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不断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创新企业发展理念,使企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促进中国特色企业管理科学建设,指导做好全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发布办法(国管 审20152 号文),现制定本办 法。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企业运用现
11、代管理思想及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从各企业实际出发,在管理理念、组织与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所进行的成功探索。它必须同时符合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示范性五项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在实践中率先发现和总结出某些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并得到国内外公认;或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手段和经验,在实践中进行创造性应用;或借鉴国内其它企业管理创新经验,在实践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发展;或企业针对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二是具有科学性,即管理创新成果内容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反映企业管理的一般规律。三是具有实践性,即反映企业在管理活动中已进行的成功实践,
12、且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四是具有效益性,即经过科学评估、测定与计算,证明确实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五是具有示范性,即管理创新经验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6 -对其他企业改善内部管理有一定借鉴作用。二、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结合党和政府对企业改革与管理的政策导向,适应经济全球化、低碳化的发展趋势和互联网时代要求,着重反映企业管理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具有行业一流、省内领先水平。同时,注意比照已审定和发布的成果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突出创新点和示范作用。对于选题较好且材料需进一步提炼
13、的成果,也可在正式申报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与成果承办单位进行沟通。三、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坚持企业自愿申报、限额推荐、专家审定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及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国资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省有关行业协会和省属企业负责向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推荐成果。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也可以直接向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自行申报。申报、推荐的成果要经过有专家参加的具有一定权威
14、的市或省行业审查鉴定组织确认(要注意避免市、行业重复鉴定,以免增加企业负担)。省属企业直接推荐的成果原则上不再通过市、行业重复推荐,且推荐数目不应超过 3 项(同一单位申报的成果原则上限 1 项,一项成果,只需一个推荐单位,原则上避免重复推荐);其他推荐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 项。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的推荐报告和主报告一式 10 份,如有其他附属材料也可一并上报,同时需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报送成果主报告、推荐报告书及 4-5 张照片的 电子文本。申报企业所提供的照片分为两类,一类是成果主创人的工作近照或标准照,如果主创人是两位,可提供
15、合影- 7 -或只提供其中一人照片;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现场或主要设施、重要活动场面等的照片(并为每张照片配以不超过 20 字的文字说明)。四、企业申报的成果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成果所创造的效益计算及阐述,要按照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效益计算方法(附件 5)的要求,如实计算成果效益,并提交成果效益计算电子版。如有其他证明或说明材料也可一并上报。五、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的省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现象发生,维护省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和审定发布的严肃性。六、申报的成果属于集体创造的,可填写主要创造人 12
16、人,参与创造人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创造一项成果的,主创人和参创人也以 12 人为限。超过上述限额的人员由本企业自行表彰。成果参与创造人必须是实际参与本成果的创造实践并确有贡献的本企业人员,企业外人员均不可列为创造人。七、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企业申报的各项成果进行审定,必要时进行论证。在初审、预审和终审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成果创造人(单位领导人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说明和答辩。行业特点较突出的成果,还需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意见。审定结果由主办单位负责发布。八、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表彰奖三个级别。对获省级成果的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省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对成果创造人的表彰,奖励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地区、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也可按企业内部规定执行。- 8 -附件 3:第二十二届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 荐 报 告 书(共 6 页)成果名称: 申报企业(全称): 推荐单位: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9 -成果简介和主要创新点申报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注:成果简介主要是阐述成果核心内容(约 300 字) ;主要创新点是介绍成果的创新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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