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2016 年旅游安全应急工作要点2016年是“十三五” 规 划开局之年,全市旅游行 业安全应急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三二一 ”机制,牢固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 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严守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努力探索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思路,确保各项事故指标全部控制在安委会下达范围之内,继续保持全市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工作目标: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市旅游安全应急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重点(一)严格执行“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理业务必须管安全、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 规定。各县市区旅游局以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为依据,以山东省旅游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为参考,以全市安全生产“ 大排查快整治 严执法” 活动为 抓手,以全面落实企业主任责任为落脚点,建立“四不两直” (不 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访暗查制度,完善日常检查、错时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制度,推进旅游安全监管步入常规化、正规化轨道。(二) 以旅行社为重点,强化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2落实旅游法、 旅行社安全规范、 山东省旅游包车客运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
3、使)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严禁旅行社企业租使(用)无合法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船,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各旅行社要认真搞好对导游员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导游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服务提醒意识,熟练掌握安全事故的处置和报告要求,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妥善报告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继续坚持结合旅游企业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加强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旅游等级资质评定工作管理,确保未获得卫生、质检、消防等部门认证许可或认证许可过期的涉旅企业,不予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三)进一步抓好旅游行业“打非治违” 工作。全市各 县市区旅游局要继续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活 动,各级旅游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
4、旅游市场监察职责,加强与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强化与省监察总队、各县级旅游监察机构的纵向沟通,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从事旅游行业的“ 黑 车”“黑社”和“ 黑导” 坚决予以严惩,对旅行社租用没有旅游资质的非法“ 车、船 ”坚决予以查处,对 旅游行业各种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处置,违规旅行社、导游信息要及时上传至山东省旅游诚信网、国家旅游局导游数据库,通报全省、全国。(四)加强旅游安全应急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的联系,以全市旅游包车为重点,以旅行社专注为补充,进一步扩大游客“安全乘 车 文明旅游”公益宣传片投放力度和覆盖3范围。二是结合中国旅游日、
5、安全生产月和各种旅游展会、活动,以及配发的“旅游信息服 务窗” ,加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手册”“文明旅游出行指南”、 “文明旅游 理性消费” 和“市民文明旅游手册”等公益宣传材料的发放力度,广泛宣传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引导游客安全出行,文明旅游。三是适时举办旅游行业“消防安全” 和“食品安全”专题培训班, 强化基层旅游安全意识,切实提高一线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五)推进旅游应急体系建设。根据全市旅游安全应急工作的新形势变化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级旅游应急救援小组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丰富应急队伍的常识,组织必要的观摩学习,提高应急能力。各旅游企
6、业要根据有关规定适合安排模拟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六)全面落实行业消防监管职责。各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行业管理和业务实际,一是建立行之有效的旅游安全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检查督导等工作制度。二是监督旅行社对员工开展消防、卫生、交通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导游带团时适时提醒团队游客注意安全。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涉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做到未获得消防部门认证许可或认证可失效的涉旅企业,不被推荐、评定、复核通过相应等级资质。四是对公安消防部门通报的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五是明确专人负责收集
7、整理消防工作档案。三、保障措施4(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 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规定。认真履行行 业监管职责。着力构建全行业安全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安全 监 管责任体系, 强化领导责任。 坚持领导干部每月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或调研规定,建好档案、做好记录。 (二)构建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检查机制。结合旅游企业各种审批、评定和复核等工作标准,参照我市旅游行业安全检查手册,加强旅游旺季、旅游黄金周以及全市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跟踪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构建旅游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三)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一票否决” 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妥善处理,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严禁迟报、瞒报,对挂牌督办的较大以上事故要重点跟踪,严格落实“ 四不放过 ”要求,依法从严查处 事故责任,促进我市旅游安全应急形势持续稳定。烟台市旅游局2016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