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内部食堂空调设备项目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一、 项目要求(一)空调设备安装。无锡市人力资源市场食堂内部空调设备安装和调试由中标单位负责。(二)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包含 VRV 空调设备价格,还包括所有的安装材料费及人工安装费价格(三)空调设备维修、保养1、包括空调主机及空调配件,中标单位在保修期内,每年至少上门免费进行一次检测和清洁保养。2、故障诊断及维修:如果空调设备主机及配件存在故障,需要维修或更换时,对于保修期内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进行更换。3、超出保修期的空调检测费、清洁保养费、设备维修费由双方协商在服务合同中体现。二、投标单位须知1. 投标文件的编写(1)投标文件和来往
2、函件用中文书写;(2)报价表的货币计算基准为人民币;2. 投标文件的构成(1) 投标单位简介;(2) 全套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价的除外) ;(4) 采购需求响应表;(5) 报价表。投标方不得擅自减少内容,否则将视为投标内容不完整,按废标处理。3. 投标文件数量(1)投标文件包含 1 份正本和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由法人代表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按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用信封密封包装;(3)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经投标方代表签字和在封面加盖公
3、章。投标文件的所有签署人名应保持一致。4. 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采取设备报价+安装工程报价的方式,各投标单位可以在报价书上增加更详细的栏目和说明。5. 有关事项(1)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2)不论比选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保留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3)严禁参与投标的单位采用挂靠符合资质、资格单位的形式,报名参加此次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公司及同意被挂靠的单位的投标资格;(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5)中标单位
4、所提供的应答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作废标处理,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经签订合同的,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中标单位追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投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7)经采购方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确认投标文件以及报价表密封完好后,参与比选工作小组当场开封投标文件以及报价表并验证投标书有效性;(8) 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采购文件,将视为作废文件处理:a、 采购文件及报价表未密封;b、在采购文件必要位置无参加采购单位印鉴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名;c、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d、逾期送达的采购
5、文件。(9)采购文件的初审a、 采购文件是否完整;b、 采购文件是否已按要求签字;c、采购文件内容条理是否清楚。(10)评选原则和方法采购方将根据项目的特点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评标小组,由评选小组对参与比选文件进行审查、评估、比对。(11) 任何投标单位在授标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方或评委联系询问评选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12) 中标结果由采购方确定,并进行网上公示,采购方不对最终结果做任何解释。(13) 中标结果网上公示无异议后,采购方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结果通知,宣布中标结果。采购方不需向投标方解释中标原因和落选原因。(14)采购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方
6、单位订立服务合同 ,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书为准。采购文件以及中标方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协议书的依据。三、评分标准一 价格(60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7、二 设备服务方案(30 分):1、有提供科学、合理的设备系统方案设计的得 5 分,无不得分;2、有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的得 5 分,无不得分;3、拥有一支专业工程队伍,可对整个项目的安装进行全程的技术操作、检查的得 5 分,无不得分;4、有对空调设备进行检测和清洁保养方案的得 5 分,无不得分;5、有空调设备故障诊断及维修方案的得 5 分,无不得分;6、空调设备需更换维修的,有保修期内计划和保修期外方案得 5分,无不得分;四 投标单位资质及评价(10 分)1. 投标单位综合资质(4 分)2.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表述清晰程度( 3 分) ;3. 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1 分) ;4. 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1 分) ;5. 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1 分)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