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苏州市高新区“生 产 厂 房 扩 建 ( 改 造 )”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苏州宏嘉塑胶有限公司“生产厂房扩建(改造) ”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1.应针对房屋鉴定报告中的不满足项逐个进行阐述,并提出必要的加固措施。如梁柱加密区箍筋间距不满足,梁柱节点箍筋间距不满足,填充墙体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未达 M5 等。2.房屋鉴定报告对非结构构件,如填充墙、构造柱等未作鉴定,对梁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未作说明,设计应提出要求,应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 3.加固说明中应补充加固的总体施工步骤,尤其是拆除工程,关系到施工的安全。本工程说明
2、中“拆除至二层楼面标高” ,表达不完整,应绘制拆除标高处办公楼和厂房两个详图。建议办公楼拆除至二层屋面标高,厂房根据预算选择加固柱子或者拆除全部柱子的方案。混凝土建议新建部分使用 C30,加固部分使用的混泥土强度等级应根据实测情况采用。4.本工程增加了房屋层数,基础加固是本次设计的重点,应针对不同情况绘制不同的加固详图。如利用原来基础,应增加新旧基础的连接。5.使用合成树脂粘帖加固,结构构件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 30 年考虑,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 10 年。碳纤维加固的提高幅度建议不宜超过 25%,超过时应采用扩大截面的加固方法。专 家 组 组 长 : 浦 坚 坚22017年 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