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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路灯.DOC

1、1舒城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CGS20170120询价通知书采购人: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七年十月2舒城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路灯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SZCGS20170120各潜在供应商:受舒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委托,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63 盏 LED 路灯,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 采购需求1、 采购数量:63盏2、 路灯灯杆厚度:3.6mm3、 路灯材质:镀锌钢管4、 路灯底脚(底板)10mm5、 灯杆上直径:76mm6、 灯杆下直径:140mm7、 灯罩上沿厚度:1mm8、 灯杆底座尺寸:240m

2、m240mm9、 底座螺栓间距:170mm170mm10、 灯具品牌及功率:飞利浦、雷士、三雄极光等一线品牌,18W LED黄色光源11、 灯杆颜色:绿色3备 注:1、本通知书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参数仅作为说明,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相当于或优于本询价函中技术参数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如有虚假响应,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2、本项目为一整包,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5.67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总价限价或单项限价的为无效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

3、规定;2. 供应商处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 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报价要求(一)投标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设备)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二)供应商应当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4、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服务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表)。(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四、供应商投标须知(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经询价小组评审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合格,所投服务必须完全满足本文件的各项要求。(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服务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运送

5、、测试(如有)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4(四)供应商应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或未按通知书要求提供的;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7、供应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投标时供应商数量不足,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6、,但经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 3家时,按照本须知第(二十)款之规定执行;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质疑与投诉1、质疑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2、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2.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公告期间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七个工作日内; 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开评标现场提出;2.3 对政府采购中标

7、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3.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3 被质疑人名称;3.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3.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3.6 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4.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4.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

8、限的;4.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4.5 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6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5 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网站公示)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 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人不得

9、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质疑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向内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7 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予以严肃处理。7.1 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7.2 捏造事实恶意诬陷他人、有意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材料的。(八)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中心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并报请监管部门严肃处理。(九)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与

10、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备案。在投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虚假响应、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舒城县招投标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处罚。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十)投标供应商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并给予相关处罚:1、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参加投标人员冒名顶替,提供的各类证书、证明有伪造篡改等虚假行为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隐瞒在规定期限内受到的相关处罚、处分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3、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以

11、本单位名义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汇出等情形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且其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拒签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履约风险担保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予记录不良行为,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如果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一)本中心询价采购活动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十二)验收:1、验收时,原则上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

12、,明确责任,严格依照询价通知书、中标通知6书、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如有)由采购人封存,留作供货时核对验证。4、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供应商)承担。(十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到达现场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价款的 95%,余下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四)质保期: 壹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十五)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

13、内完成供货安装。(十六)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设投标保证金 2000 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10065316018001888800252;(十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退还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十八)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十九)特别注意事项:本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或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证书

14、、检测报告等),供应商在投标时因相关原因提供不了的,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公告期限内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预中标供应商的后补投标承诺书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证书、检测报告等)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确认意见或书面申请请原询价小组对后补资料重新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集中采购机构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缺少的资料,依据项目询价通知书规定视为虚假响应,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行为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相关处罚。如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给予承诺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视为无效投标。(二十)依据舒政办(2017)20 号文件舒城县人民政府办

15、公室关于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服务的通知和舒公管(2017)3 号文件关于印发舒城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操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 3家时,规定如下:1、 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为 2 家时,经询价小组 2/3 以上成员论证询价通知书无不合理条款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后,评标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谈判规则:不改变原预算价、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经谈判后采取最低价中标,确定一名中标人。(规则详见附件 7)2、 经评审后合格供应商为 1 家时,经询价小组 2/3 以上成员论证询价通知书无不合理条款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后,评标现场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规则:不改变原预算价、

16、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经谈判后,7确定中标人。(规则详见附件 8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报价截止时间:2017 年 10 月 31 日 15:00 时;报价方式:书面纸质形式;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密封递交)。响应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评审办法前附表一、二、三”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3)售后服务方案(无固定格式,供应商自拟);(4)投标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5)商务要求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格式详见附件)(6)

17、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六、评标定标办法1、评标办法:本次询价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2、评标、定标程序:询价小组将依据评审办法前附表一、二、三的顺序依次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询价小组根据通过符合性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果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响应文件中附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回

18、单及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和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原件以上评审中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1 供应商名称的一致性要求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后审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如有)应一致。2 询价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询价响应文件盖章、签字齐全。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并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询价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

19、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须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遗漏,不得影响询价响应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5 询价响应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供应商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以上评审中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初步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七、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联系人:毕工 联系电话: 0564-8568652八、

20、发布媒介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http:/ http:/ http:/ 询价响应文件详细评审标准1 技术、服务响应情况1、供应商所投的产品(设备)技术性能(参数)、服务须完全响应或优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在技术规格响应表中给予相关说明并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2、供应商应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2 付款方式、质保期、交货安装期等应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并在商务要求响应表中给予相关说明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详细评审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9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 http:/ 九、发布时间本询价通知书发布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 25 日10舒城县城关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路灯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SZCGS2017-0120 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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