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税收优惠政策法规税政科 2014年 4月 17日1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二、促进就业创业三、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四、其他概要2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一)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 财税 2013 52号n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 2013 52号n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 8月 1日 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 不超过 2万元 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 2万元的 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暂免征收营业税 。 3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包含 2万元n 备
2、案或审批 可不 直接 “本期扣除项目额 ” n 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的企业, 月营业额不超过 2万元是指 收入总额 。n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 分别 核算n 企业月营业额如果不超过 2万元,其到分局 代开 发票时,是否需先缴纳营业税?n 代开发票 缴纳 退税或抵缴 n 行业 包括所有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4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财会 201324号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n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n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 通知 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3、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n 小微企业满足 通知 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 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n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5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对小微企业享受免征的营业税不计征企业所得税;n 但对小微企业享受免征的增值税应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6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二)从事家政服务n 自 2011年 10月 1日至 2014年 9月 30日 ,对从事家政服务的小型微型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n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
4、2011 51号)7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家政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 家政服务内容n 员工制家政服务员,同时符合 签订 劳动合同 ,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费 ,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 企业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 标准,且必须 通过金融机构 向其实际发放。n 2013年青岛市最低工资 1380人 /月8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正列举,强调核算n 家政服务,是指 婴幼儿及小学生看护、老人和病人护理、孕妇和产妇护理、家庭保洁(不含产品售后服务)、家庭烹饪 。n 物业服务、劳务介绍、婚介服务等不属于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范围。分别核算 9一、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n 、家政服务企业依法与员工制家政服务员签订半年及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应当在合同签订后 三个月内 到当地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备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