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具备城市建(构)筑物、道桥、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4)建筑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 5)已获得正式的计划、国土批文; 6)已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二、设立依据1)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2、、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县级或以上城乡规划部门 ,潮州市分为 2 级,分别为市级、县(区)级。1.权责划分(市)市级权限:属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2.权责划分(区)县(区)级权限:属县范围内由县审批;属各区范围内的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各区审批。 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1)符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满足该许可证规定的
3、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要求4)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5)已获得正式的计划、国土批文6)已按要求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建筑设计方案已经规划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审定并与报送的材料一致2.不予批准的情形:1)不符合城乡规划及各项规范要求的,不予审核,出具不予审核书面意见(不准予理由)。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表 1 城市建(构)筑物、道桥、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潮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许可事项申请表按要求逐项填写 1 0 纸质身份证
4、核对原件,收复印件0 1 纸质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适用于企业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国家机关的申请0 1 纸质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 1 0纸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适用于企业 0 1 纸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无 0 1 纸质土地使用证及附图附件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资料证明租赁用地须提供土地方同意使用土地的有关材料0 1 纸质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房屋产权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0 1 纸质房屋安全鉴定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0 1 纸质司法鉴证的四邻协议书无 1
5、 0 纸质现状测绘地形图实测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1 0纸质+电子版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须由规划局提出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1 0 纸质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人防、发改、公用、环保、水利、航道、海事、轨道、交通、公交、交警、管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项目审查时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0 1 纸质建筑施工图(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等)建筑施工图(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等)一式三套装订成册(电子文件 1 份)。1 0纸质+电子版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效果
6、图规划条件要求提供效果图的项目 1 0纸质+电子版建筑面积计算明细表须加盖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 1 0纸质规划监察材料无 0 1 纸质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无 1 0 纸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内容的事项 1 0 纸质 材料名称 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延期事项 1 0纸质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建设补办规划报建项目 1 0纸质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 0 个工作日受理时限 2 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自接收申请之日起当场即时(或 2 个工作日内)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20 个工
7、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无。承诺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不含电子核算、公示特殊审查时间)。七、审批收费不收费。八、审批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
8、料进行审查,组织勘查、电子核算、公示,在 16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 1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 2 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
9、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勘查、电子核算、公示,在 16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决定书,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 2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图。九、办理地址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潮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潮州市潮州大无。 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为 8:30-12:00,14:30-17:30;周五为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