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项 目 名 称: 澄迈县城三级净化日产 2 万吨的地面水厂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澄迈宝泉供水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 年 12 月目录1.1、项目基本情况 .12、法律法规、标准与环境敏感目标 .12.1、国家法律法规 .12.2、评估标准 .22.3、总量控制指标 .5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53、 合法合规性分析 .53.1、产业政策符合性 .53.2、选址与规划相符性 .54、工程分析 .64.1、工艺流程简述 .64.2、污染源监测及达标分析 .84.3、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174.4、污染物排放量 .185、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205.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估 .205.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205.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215.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估 .215.5、固体废物环境现状评估 .215.6、生态环境现状评估 .216、 环境风险评估 .216.1、风险分析 .216.2、风险识别 .226.3、源项分析 .236.4、后果计算 .246.5、供水风险评价分析 .256.6、风险管理 .267、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 .287.1、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 .287.2、现有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评估 .287.3、污染防治措施评估结论及改进措施 .307.4、环保投资估算 .308、 公众参与 .3
3、09、环境现状评估结论及建议 .329.1、评估 结论 .329.2、 建议 .349.3、评估 总结论 .340前言随 着 澄 迈 县 经 济 建 设 的 发 展 , 城 市 建 设 也 取 得 了 较 大 的 进 步 , 城 市 面 貌 发 生 了 巨大 变 化 , 需 水 量 与 日 俱 增 。 随 着 国 家 对 饮 水 安 全 的 重 视 , 对 水 质 的 要 求 和 用 水 量 的 标准 都 在 进 一 步 的 规 范 , 县 城 群 众 和 企 业 用 水 需 求 也 日 益 增 长 。1、项目概况1.1、项目基本情况1) 项 目 名 称 : 澄迈县城三级净化日产 2 万吨的地
4、面水厂项目2) 建 设 单 位 : 澄 迈 宝 泉 供 水 有 限 公 司 。3)项目基本情况如下:澄迈县城三级净化日产 2 万吨的地面水厂项目位于澄迈县金江镇大催村委会沟边村(中心坐标为 N194343.11 , E1095930.74 ),见附图1。该项目于 1998 年建设,目前供水能力为 2.0 万 m3/d,共分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取水工程,包括取水泵房,原水输水管道。该项工程设计土建部分为 5 万 m3/d,取水泵房内,设备配置为 2.0 万 m3/d。输水管道设计规模为 2.0 万 m3/d;第二部分分为净化厂,包括孔室反应沉淀池、虹吸滤池、清水池、送水泵房,均按 2.0 万
5、m3/d 设计;第三部分为配水管网,只做平面布置。总占地面积为 8 亩,主要有加药间、综合楼、仓库、送水泵房、变配电间、清水池、虹吸滤池、斜管沉淀池等建筑物。项目总投资:1500 万元。 2、法律法规、标准与环境敏感目标2.1、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本)(2013 年修正)8)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工作通知琼环评字(2016)4
6、4 号12.2、评估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 2-1。表 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摘录)浓度限值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一级标准浓度单位年平均 2024 小时平均 50二氧化硫 SO21 小时平均 150年平均 4024 小时平均 80二氧化氮 NO21 小时平均 200g/m324 小时平均 4一氧化碳( CO)1 小时平均 10mg/m3年平均 40颗粒物 PM1024 小时平均 50年平均 15颗粒物 PM2.524 小时平均 35g/m3(2)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
7、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如表 2-2。表 2-2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标准 昼间 dB(A) 夜间 dB(A)声环境质量标准 2 类 60 50(3)地表水评价标准取水水源地(南渡江)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标准及其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见下表 2-3;对自来水厂处理后饮用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具体标准值摘录见下表 2-4、 2-5。表 2-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除 pH 外,均为 mg/L)2表 2-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
8、6)序号 项目 限制细菌总数 100 CFU/mL总大肠菌群 每 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1微生物学指标 耐热大肠菌群 每 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色度 15 度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用户可接受浑浊度 1NTU(特殊情况3NTU)肉眼可见物 无氯化物 250 mg/L铝 0.2 mg/L总硬度(CaCO 3) 450 mg/L铁 0.3 mg/LpH 值 6.58.5耗氧量(COD Mn,以 O2 计) 3 mg/L(特殊情况5 mg/L)溶解性总固体 1000mg/L2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氨氮 0.5 mg/L注:特殊情况为水源水质和净水技术限制等。特殊情况指水源水质超过类即耗氧量6 m
9、g/L。污染物名称 类pH 69DO 5高锰酸盐指数 6氨氮 1.0总 P 0.2CODcr 20BOD5 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总 N 1.0氟化物(F-) 1.0粪大肠菌群 (个/L) 10000铅 0.05挥发酚 0.005汞 0.0001硫化物 0.2补充项目硫酸盐 (以 SO42计) 250氯化物 (以 Cl计 ) 250硝酸盐(以 N 计) 10铁 0.3锰 0.13表 2-5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及要求本工程消毒剂名称 与水接触时间 出厂水中限值 出厂水中余量 管网末梢水中余量氯气及游离氯制剂(游离氯,mg/L) 至少 30min 4 0.3 0.05一氯胺(总氯,mg/L
10、) 至少 120min 3 0.5 0.05臭氧(O 3,mg/L) 至少 12min 0.3 0.02如加氯,总氯0.05二氧化氯(ClO 2,mg/L) 至少 30min 0.8 0.1 0.0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表1 中 2 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 2-6。表 2-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类别 昼 间 夜 间2 类 60 50(2)有组织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执行二级标准,
11、详见表 2-4;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 15 米。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 15 米,某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法计算结果再严格 50执行。”本项目排气筒排放高度为 8m,排气筒低于 15 米,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表 2-4 排放限值的外推法计算结果再严格 50执行,即 NOx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 0.109kg/h,SO2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 0.37kg/h,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 0.498kg/h。表 2-7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Nm 排
12、气筒高度 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15 0.7720 1.350 12NOx 240100 520.1215 2.620 4.350 39SO2 550100 177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40415 3.520 5.950 60颗粒物 12060 851.02.3、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我国“十二五”期间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这 4 种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澄迈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故本项目不分配总量控制指标。(2)固体废物总量控制
13、指标:0。 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调查并结合本项目的排污特点及工程特性,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 2-8(见附图 2):表 2-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规模 保护级别东侧 3m西侧 9m南侧 16m环境空气、声环境 居民居住区北侧 6m120 户/420 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3、合法合规性分析3.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自来水供水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鼓励类第二十二项第 9 条“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3.2、选址与规划相符性(1)与澄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相符性分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