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申请单位 填写申请征(占)地单位全称, 应与立 项批准文件、 规划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体一致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填写建设项目全称, 应与立项批准文件批准的建 设项目一致申请用地总面积应与钉桩成果一致,单位为公顷,保留 4位小数。 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合计数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申请用地面积中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和未利用地面积的总和其中权属地类 合计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总计(一)农用地耕地其中:基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中其他农用地(二)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三)未利用地地类 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标准划分并填报,要求地类归类准确,面积准确预审机关批
2、复文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预审意见按照预审意见填报批准机关批准文号项目批准文件 工程概算按照立项批复文件(可研、核准、备案)填写批准机关批准文号规划批准 文件建设规模以规划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为准(已取得用地规划证的以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拟开发地块名称或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分批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要求拟 开发地 块名称或编号按照规划意见分别填报,面 积数和钉桩成果一致;开发用途按规划意见填报续一预审机关批复文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预审意见按照预审意见填报批准机关批准文号项目批准文件工程概算按照立项批复文件填写批准机关批准文号规划批准文件建设规模以规划意见书为准功能分区名称 项目用地面积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按照规划意见书用途及钉桩成果中确定的面积填报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审核意见主管局长: 日期:备注区(县)区县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主管局长(签字): 日期: 备注审核人: 日期: 填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