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三江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专家组意见由上海浦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三江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于 2011 年 3 月 1 日在柳州市诚信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专家组详阅和听取编制单位介绍文本编制内容,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报告编制内容基本齐全, 编制深度基本符合要求,主要评估意见及建议如下:1、应增加原康复中心的使用情况说明。2、应增加聋儿康复训练室及相应宿舍、餐厅用房。3、增加自闭儿童的训练室及自闭症儿童的宿舍、餐厅。4、康复中心和托养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应分开设置。5、康复中心的人员配备不够,应增加。6、建议结合三江侗族的民族
2、特点进行方案设计。7、设备配置应增加聋儿训练设备。8、文本第五章三、建设规模中应补充托养服务设施的内容组成、托养床位数指标、人员配置及相关依据等有关说明。9、文本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中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不满足文本附件中该地块的规划条件要求,应完善有关手续。10、托养服务楼宿舍部分层高宜为 3.0 米。11、文本第八章中该项目所在地的所属气候分区应为夏热冬冷地区。12、报告第八章(二)中应补充说明建筑外墙采用页岩多孔砖的厚度及其保温隔热材料的选用等内容;屋面保温层厚度应能满足节能要求。建筑外窗选型应与第六章装修方案中一致。13、总平面图应表示出项目用地周边的情况,新建建筑与其周边建筑的距离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14、总平面图应布置机动车停车位,其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应列入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15、该项目用地较紧张,建议适当增加建筑层数,减少建筑占地。16、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规定,本项目康复仪器设备购置费用应计入工程总造价。17、本项目预备费费率较低,可按 8%计取。18、应补充主要材料价格及数量表。专家组201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