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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企代持的法律风险(国企角度)由于国有企业在授信、融资、交易等方面的有利条件,近年来,不少民营企业以股权代持的方式,引进国有企业作为名义股东,为自己获得“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身份外观。由于仅仅是名义上的代持,而无须承担参与经营及承担经营风险,一些国有企业也乐于以此种方式获得代持收益。作为监管层的国资委,目前对此似乎也未提出明确的反对。不过,风险与利益总是相伴随,国有企业股权代持并非是只有收益没有风险。股权代持有哪些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风险,是决定股权代持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国有企业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一1、实际出资人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可能导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和公司法解释三第1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程度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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