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建设用地申请表计量单位:公顷、万元建设用地申请单位(盖章)建设项目名称预审机关 预审报告文号建设用地预审报告预审机关 预审报告文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批准文号 建设规模立项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批准文号 工程概算工程初步设计建设资金组成工程建设工期申请用地面积 其中:农用地名 称 用地面积 申请供地方式 容积率功能分区补充耕地方式备 注集体建设用地许可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二、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土地利用年度
2、计划三、数量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确定的用地数量要求四、程序(一)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书示范文本及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目录见附件)。(二)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1、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3、是否通过建设用地预审;4、用地补偿是否合法;5、耕地补充方案是否切实可行;6、拟占用土地的权属是否清晰,地类认定、面积是否准确;7、是否符合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8、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需报国务院批准的,按有关规定报送国土资源部。(三)决定自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3、:1、决定准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决定不予许可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 说明理由。集体建设用地许可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一、文字资料1、市、区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报批单;2、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呈报意见);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4、建设用地预审报告;5、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6、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7、规划、财政、林 业等相关部 门的意见或手续。二、图件资料1、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2、拟占用土地的 1 : 1 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拟占用地块位置和范围,加盖市、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或土地权属认定专用章);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附相关位置复印件,加盖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印章或规划审批章);4、补充耕地位置图;5、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线型工程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