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图审批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图审批二、受理范围:城六区和各开发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项目。三、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2、 陕西省实施 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 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应当由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当由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和防护设计审核。3、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的通知 (国人防发【2003】18 号)第
2、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 4、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军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08】66 号)第四(十四)条:依法修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在向城市规划部门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的面积、抗力等级、战时用途和防护设计进行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人防审查应与技术性审查同步进行,由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5、陕西省人防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的通知陕人防【2009】20 号文四、办理条件1、取得规划局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面
3、图。2、完成人防工程方案图设计。五、应提交的材料序号 材料名称 份 数材料形式备注1 规划批准的报建项目总平图 1 原件 盖 有 规 划 局 审 批 蓝 章 的 图 纸2 方案图许可递交人防工程平面图 3原件3 人防工程两个方向剖面图 3 原件4 一层平面图 3 原件 应标注该层建筑面积及主出入口5 新建人防工程报建表 1 原件注意事项:1、人防“ 结建”审批报建表中的“是否涉及原有人防拆除” 应由工程所在区人防办盖章。2、所有蓝图都应盖有: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公章,设计单位资质章,一级注册建设师印章。六、办理程序1、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
4、精神,各单位上报资料前,需先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 5 个工作日内邮寄送出许可结果。对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说明理由,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七、应发放的证明文件签有人防工程审核意见的方案图八、办理期限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十、办理机构受理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 95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5 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6785127十一、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十二、办理流程图(5 个工作日)窗口递交材料,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在“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受 理符合受理条件,窗口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决 定按内部审批权限,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邮寄送出许可结果。对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1 个工作日)审 查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法定程序、文件是否符合规范等进行审查,提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