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 苏 省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文 件苏食安办 201726 号关于同意无锡市梁溪区等 36 个县(市、区) 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地区的通知各 设 区 市 食 品 安 全 委 员 会 :经研究,同意无锡市梁溪区等 36 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名单附后) ,创建起始期从参创地区申报创建之日起算,创建工作期间不少于 2 年,创建期满后可按规定申请评价命名。希望创建地区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苏食安委20171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
2、力,坚持“四个最严” ,落实 “四有两责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营造创建氛围,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2 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附件: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名单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3 附件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名单无锡市:梁溪区、新吴区徐州市: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鼓楼区、贾汪区、铜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州市:溧阳市,武进区、金坛区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连云港市:灌南县盐城市: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市城南新区扬州市:仪征市,广陵区、江都区,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京口区、润州区泰州市:兴化市,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 抄送: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9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