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市新北区优秀教师牵手行动考核细则考核对象姓名: 结对单位(盖章)考核项目 考核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 自评得分 评审得分基础工作1、有具体的结对周期内活动实施方案和周活动计划。2、能按计划落实工作。25 分查阅台帐资料,有周期内具体实施方案加2 分;有周活动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1 次加1 分。最高 25 分。教学示范(面向全区开放)1、开设示范课。2、开展听评课。3、开设专题讲座。20 分 查阅台帐资料,每次加 1 分。最高 20 分。学科发展1、指导学科课程整体建设,形成学科课程方案(5 分) 。2、指导学科课堂教学转型,形成适合该校实际的课堂教学规范(10 分) 。3、帮助建立学科常规(5
2、 分) 。4、指导学科课题研究,能申报成功区级以上课题并有市级以上相关论文发表等阶段成果(5 分)。5、培养学科负责人,有效开展学科教学研究活动(5 分) 。30 分通过查台帐、听汇报、进课堂听课考核等形式逐项评定。教师发展指导教师专业成长。1、有教师在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区一等奖以上奖励。2、有教师开设市级以上公开课。3、有教师论文在市级以上评选中获奖或正规刊物发表。4、有教师在中高级职称评审、区级以上专业称号评选中提升。20 分每项每人次加 1 分,其中:评优课、基本功竞赛、论文评选组织单位应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获省一等奖以上的加2 分/项,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加 2 分/篇。最高 20 分。教学质量 学生学科平均成绩比上年有一定的进步。 5 分根据两年中高考、质量调研、结业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注:1、总分为 100 分。60-89 分为合格,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2、幼教优秀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不作要求,教师发展项最高分为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