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市级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林政资源管理)一、专项支出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 ,指导协调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开展林业法制建设、宣传,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木材运输、加工企业管理;林地、林木权属管理、指导、监督;协调与配合全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权抵押以及林权流转等动态管理的服务工作,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及信访案件的处理。(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实施依据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关于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求等.2、项目的申报 项目资金 25 万,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全部用于工作
2、人员的差旅费、办公用品费、会议费、培训费、通讯费、水电油费、宣传教育费、接待费、调查调研费等。此项工作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全面完成。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根据当前工作需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办公用2品费、会议费、培训费、通讯费、水电油费、宣传教育费、接待费、调查调研费等。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财务管理办法支出。(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差旅费 4.0242 万,办公费等 6.2474 万,交通费等1.6980 万,接待费 2.1983 万,二类资源调查费用 2.8320 万,林业共建宣传费 8 万,共计 25 万。资金完全按预算进行,实际支出与预算
3、总额相等。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1、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工作正常运作,达到强化林政执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效果。自评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得分 100 分,等级为优秀。2、工作收到的成效利用项目资金,促进林业经济稳步发展,林区秩序和谐稳定,有效地维护了林区谐稳定,使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辖区林业主管部门满意度满意度95%(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 25 万,在 2006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满足了现代办公需要,为工作在资金落实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林区秩序和谐稳定,森林资源得到妥善保护和发展,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满意度及辖区林业主管部门满意度在 95%以上。使整体工作更加规范、完3整、科学、创新。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1、林政资源管理任务重,人员不足,难度大,办公设施配备参差不齐,导致部分工作不平衡。2、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如能提前则能更好的完成任务。3、资金下达程序繁琐,如能简化则能更好的完成任务。五、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由于预算下达提前进行,可减少由于周期长导致的任务延期完成。南平市林业局林政科2017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