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犍为县塘坝中心小学办公家具配置询 价 通 知 书项目编号:QWJY-ZCXJ-201727采购人: 犍为县塘坝中心小学采购机构: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一七年八月- 2 -第一章 询价邀请公告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采购人所需货物在国内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一、项目编号:QWJY-ZCXJ-201727二、项目名称:犍为县塘坝中心小学办公家具配置三、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家具用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项目最高限价:15.0万元;3、交货(安装)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付;4、交货地点:犍为县塘坝中心小学;5、付款方式:供
2、货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6、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为按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成交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成交人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负责修复,费用由采购人负担。7、其他要求:按行业标准执行;四、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的范围;3、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报名事项:本项目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采购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乐山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如出现询价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更正通知,请各拟参加询价的报价人在询价前注意。六、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7年8月11日09:00-09:30(北京时间)逾时拒收。七、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档案馆四楼)。八、报价文件接收人:乔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4233201。九、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09:30(北京时间)。十、评标开始时间:2017年8月11日14:00(
4、北京时间)。十一、开标地点: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犍为县档案馆四楼)。十二、询价保证金:1、询价保证金:3000元。报价供应商应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进账单的形式交纳询价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除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 3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须向我中心出示县财政局国库股签字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无息退还其询价保证金。2、开户名均为: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方式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犍为支行:5105 0169 9001 0000 00090002;交纳方式二:开户银行:犍为中成村镇银行
5、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6 6530 0008;账号:030900000120010000470;交纳方式三: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安乐分理处;账号:2237 1601 0400 0043 8。3、询价保证金退付方式:在开标前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询价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表格式附后);询价保证金退付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17765463409)。十三、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具体缴款方式见第二章第26.1条。十四、联系事宜:犍为县塘坝中心小学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47216581);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乔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833-
6、4233201)。- 4 -第二章 询价须知报价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本次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后列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事宜,以本资料表规定的为准。序号 条款名称 详细内容1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否2 质疑受理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话:0833-4233201。3 询价有效期 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起60天。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询价小组认为因询价内容影响到供应商成本计算的,可增加报价次数。5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以询价文件为依据,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
7、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每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询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6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10%。具体缴款方式见第二章第26.1条。7 注意事项 报价文件必须由被授权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括询价公告等)将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四川政府采购网();
8、乐山市政府采购网。3. 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为三家及以上。4. 质疑 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询问;供应商- 5 -如认为询价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询价活动开始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递交供应商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对询价文件的询问或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质疑。质疑书的提交地点和质疑受理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 供
9、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4.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企业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4 质疑企业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5 质疑
10、企业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企业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6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企业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投诉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集中采购
11、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 - 6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 投诉人可以委托
12、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 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
13、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 犍为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6. 询价文件的组成6.1 本询价文件包括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询价邀请公告第二章 询价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供应商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6.2 根据本章第7项的规定对询价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询价文件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终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7 -7.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
14、,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并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请相关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查收(因供应商未查收更正公告内容而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 供应商本次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为: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资格性报价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承诺函;(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询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
15、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申明材料。9.技术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将审查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报价产品的品牌及技术参数;(2)技术条款偏离表(如有偏离的应提供,并指出偏离所带来的影响,没有偏离的填写“无偏离”);(3)供货时间安排表、安装及售后方案;(4)售后服务承诺及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保证承诺必须满足或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10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10.1 供应商需编制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报价报价文
16、件”应按下列要求编写和提交,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原件的,可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0.2 报价报价文件的组成内容:报价汇总表、报价清单;10.3 报价清单按本须知有关内容要求,由供应商自行组价。11. 体现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12. 供应商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后,编写报价文件;12.2 - 8 -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报价是指供应商必须对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和商务要求和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2.3 供应商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
17、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保证其清楚、工整,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供应商报价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理解是供应商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询价无效;12.4 “供应商报价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规定了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12.5 供应商报价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12.6 供应商报价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12.7 供应商报价文件分为“资格性报价文件”、
18、“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报价报价文件”三部分独立装订并分别包装于密封袋或文件袋内;正本和副本封面格式详见第四章“格式1”,胶贴成册(活页、书钉形式无效)。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报价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两份;12.8 供应商应将“资格性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报价报价文件” 分别密封并分别包装于密封袋内,并在密封包装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报价文件的名称、开标时间,封口处须粘贴牢固且在封面上应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12.8条要求密封、标记的,予以拒收。
19、13. 供应商报价文件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3.1 供应商的供应商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询价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供应商随供应商报价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13.2 对不同文字文本供应商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3 供应商报价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4 本项目确定采购结果后,成交人须迅速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尽早实施。14.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14.1 供应商需
20、单独编制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报价报价文件”。(1)本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指按照本次询价文件要求,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交付及完成本项目规定包括货物成本、运费、管理、安装调试、调试、配(备)件、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9 -。(2)按照本次询价文件要求,制作报价报价文件并密封另册装订,在资格、技术性报价文件通过后,由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交询价小组审查。14.2 本采购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所提供的采购需求作为报价的依据),询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各种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报价报价文件必须由报价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
21、单位公章。14.3本询价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及询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作为采购合同之附件。15. 询价有效期15.1 本次询价有效期为60天,在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供应商报价文件。在询价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顺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的,成交候选人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资格,否则视为无故弃标,由监督部门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供应商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询价失效,但供
22、应商有权收回其询价保证金。16. 询价保证金16.1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询价供应商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6.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1)在截标后要求撤回询价的;(2)成交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对询价文件和供应商报价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与采购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同
23、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开标程序17.1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到后未参加开标会或在开标会期间擅自离开开标室的,视为放弃投标。17.2开标会议程序(1)各供应商及参加的有关人员签到;- 10 -(2)供应商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3)主持人宣布询价活动开始,介绍询价纪律和注意事项;(4)介绍参加询价活动的人员名单;(5)各供应商代表检验自己单位报价文件密封的完好性;(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7)工作人员和采购单位代表共同将所有询价
24、报价文件送达评标室。18. 询价程序18.1 成立询价小组:评审与询价活动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的技术、经济或法律类等有关专家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抽取专家。18.2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宣读评审会场纪律要求,管理通讯工具,询问在场人员是否申请回避。18.3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概况及询价小组组成情况(但不得发表影响评审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推选询价小组组长。18.4 供应商报价文件的审查:(1)对“资格性报价文件”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
25、审查,以确定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需继续实行询价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执行。(2)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之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3)资格性报价文件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审查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审查通过的再审查报价文件。18.5 成交标准在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最低要求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结束后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根据询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现两个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则重新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但不得高于首次报价),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18.6 报价供应商不能在资格性报价文件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中报价,资格性和技术、服务性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报价文件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即以报价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询价小组认为因询价内容影响到供应商成本计算的,可增加报价次数。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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