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河南工业大学教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校政教201258 号一、总则(一)教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包括:有关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 课程建 设、 专业建 设等项目的申报、立 项 、鉴定(结项)、获奖等。(二)本办法中的各类计分项目均以学校教务处登记备案的资料为准。申报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三)各类项目、奖励的级别以立项、鉴定(结项)授奖部门的签章为准。(四)教研经费以考核年度内实际到款额为准,学校提供的配套经费不计算教研经费工作量。(五) 教研业绩的完成单位必须是河南工业大学。各类教研业绩若由多人完成,由第一负责人负责分配分值。(六)在统计年限内已奖励过的教研业绩只计分不
2、重复计酬,低于计酬标准的以统计年标准补齐。二、教研工作量计算的依据(一)奖成果1.教学成果奖表 1 教学成果奖工作量标准类 别 单项标准(分)特等奖 5000一等奖 3000国家级教学成果 奖二等奖 2200特等奖 1000一等奖 600河南省教学成果 奖二等奖 200特等奖 150一等奖 80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302.教学类成果奖 2 表 2 教学研究报告和论文奖工作量标准类 别 单项标准(分)特等奖 140一等奖 120省部级教学研究报告奖二等奖 80特等奖 60一等奖 40地厅级教学研究报告 奖二等奖 20特等奖 15一等奖 10省部级教学研究论文奖二等奖 7特等奖 10一等奖 5地
3、厅级教学研究论文 奖二等奖 33.电教类(信息技术、多媒体等)成果奖表 3 电教类作品奖工作量标准类 别 单项标准(分)特等奖 24一等奖 20省部级电教作品奖二等奖 16特等奖 12一等奖 8地厅级电教作品奖二等奖 4注:(1)教学成果奖分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层次,获奖成果工作量以获奖的级别为依据。校级教学成果奖由学校组织评选,省级教学成果奖由教育厅组织评选,国家级由教育部组织评选;(2)奖励证书发证机构均应为政府机关,统计时应提供评奖主办单位的活动通知、 奖项批文和证书原件;(3)一级学科对应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奖按省部级奖励对待;二级学科对应的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评奖按地厅级奖励对
4、待;(4)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以最高级别为准; 3 (5)校级教学成果奖只计分不计酬。(二)申报项目表 4 教研项目申报工作量标准项目类别 单项标准(分)国家级教研 项目、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 15教育部教研项目 10注: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后报送且对方单位接受的项目为准。(三)立项项目表 5 教研项目立项工作量标准项目类别 经费权重(万元) 项目类别量国家重点课题 20 400国家一般课题 20 350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20 300教育部重点课题 20 120教育部青年 专项课题 和 规 划 课题 20 100省教育厅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20 80省教育 厅教育科学 规 划 项 目、校 级项
5、目 20 30注: (1) 教研项目量,以项目经费及项目类别为依据;经费以到帐教研经费为准(过帐经费不计);(2)校级资助项目只计分不计酬,校级自筹经费项目立项不计分;(3)各类纵向无经费的立项项目按计分的 50%计酬;(4)分值总量= 经费实量*经费权重+ 项目类别量。(四)鉴定(结项)成果 4 表 6 教研项目鉴定、结项工作量标准类 别 单项标准(分)国家级项目验收、鉴定、 结项 200省部级鉴定 160省部级结项 40地厅级鉴定 30地厅级结项 15注:(1)项目类别以证书(鉴定报告)公章为准;(2)凡要求鉴定的项目,结题不计分。(五)教材表 7 教材出版工作量标准类 别 标准(分万字)
6、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 15正式出版的省部级规划教材及学校特色优势 教材 9一般出版教材 7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通过的胶印教材 4注:(1)国家级或省部级规划教材必须出具相关部门(如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正式批文;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通过的教材应以每年度公布的学校教材编写计划(文件)为准;(2)多人合编教材,按个人完成字数计分,未注明字数,按参编人员平均值计算;(3)以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教材每部另计 20 分,由主编负责分配;(4)随教材发行的电子出版物(光盘),另加 20 分;(5)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通过的规划教材(含特色优势教材、一般出版教材以及胶印教材),其量化分值 60%计酬,
7、40%不计酬。未经学校教材 5 建设委员会通过的出版教材只计分不计酬;(6)以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入围国家级规划教材或省部级规划教材,其量化分值 60%计酬,40%不计酬。(六)专业、课程建设项目表 8 专业、课程建设工作量标准项目类别 经费权重 项目类别量 鉴定成果指标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 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
8、目20 350 200省级名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 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等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0 200 160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网络课程、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20 100 160校级名牌专业、校级特色专业、校级教学团队、校 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优培工程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 80 40校级精品课程、校级网络课程、校级多媒体课程 20 30 30注
9、: 6 (1)名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网 络课程、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 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等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分值计算与教研项目相同,原则上对立项、经费和鉴定三者分别核算。 经费以当年到帐建设经费为准。(2)各类项目的认定以相应级别单位批准立项建设为准,校级项目以学校教务处批准立项建设为准。校级立项只计分不计酬。(3)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计算结项工作量,计分计酬。不能按要求按期结项并达到验收标准的,由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决定。
10、三、校与外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的计算本校(非第一承担单位)与外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的教研业绩量化分值计算方法:mYi=RRi-1/Ri-2; i=1 其中:Y i为单位第名署名顺序得分;为该项目署名单位数;Ri为单位第名的权重(排名一 1.0;排名二 0.5;排名三 0.2;排名四以后 0.1);R 为该项目总得分。注:论文只按单位顺序计前 2 名,个人计前 3 名。量化分值计算简表见表 9;表 9 量化分值计算简表署名单位总数 2 3 4本单位署名顺序 二 二 三 二 三 四项目得分 0.33R 0.29R 0.12R 0.28R 0.11R 0.06R 7 四、其它(一)对本办法中未涉及或不明确的教研项目及成果,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和人事处共同讨论,交相应专业委员会确认。(二)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校情的变化可进行修改和增补,具体内容的增补和修改意见由学校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试行。(三)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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