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age 1 / 5江苏-捷克双边研发资助计划概要1. 适用范围江苏省科技厅与捷克国家技术局将共同启动首轮项目征集,以支持两国机构间的合作研发项目,聚焦创新产品的开发及应用。项目应当是产品、技术服务或技术工艺的研发,且市场成熟度高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注:本计划概要介绍了计划框架和申报基本要求。项目参与者还须遵守其他相关的规定和规则。双方(捷克方和江苏方)的牵头申报单位有责任理解和遵守各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 计划框架项目目的应有助于实现产品、工艺和/或技术服务的商业化,且须具有明显的优势和附加值(如:知识基础提升、商业需求满足、研发基础设施利用、新的应 用范围等)。任何符合上述标
2、准的合作研发项目都可以申请本计划,同时须遵守各自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申报程序。本计划邀请双方技术型组织参与合作研发项目,具体申报资质及流程请参见2.2和2.3。2.1 研发项目领域建议:机械制造、船舶制造、仪器仪表、化工、环保、材料、生物技 术等。2.2 申报条件来自江苏和捷克的研发合作伙伴共同联合申报本计划。page 2 / 5江苏方:江苏方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技术研发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只能作为项目参与单位申报。捷克方: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企业,企业规模不限。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可参加,但前提是申报主体必须包含一家捷克企业。2.3 计划流程和时间安排(1) 发 布联 合征集通知:20
3、17 年 5 月 30 日(2) 受理 项 目申报材料:2017 年 5 月 31 日7 月 19 日(50 天)(3) 审 核项 目申报材料:2017 年 7 月 20 日8 月 3 日(4) 项 目评审 :2017 年 8 月9 月(5) 双方主管部门审议:2017 年 10 月(6) 公布 评审结 果及项目启动:2017 年 11 月 1 日起2.4 项目周期及资助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江苏省科技厅与捷克国家技术局根据各自国家的经费管理办法分别支持江苏方与捷克方申报单位。江苏方:江苏省科技厅将根据立项文件于2018年上半年下达项目资金。在2年项目周期内对单个项目一次性资助不超过100万人民
4、币(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50%,约16万美元,根据当时汇率)。如果在项目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执行不符合要求,江苏省科技厅将收回未使用完的政府资金。捷克方:捷克国家技术局根据立项文件从2018年1月起下达项目资金。page 3 / 5在2年项目周期内对单个项目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000万捷克克朗(约82万美元,根据当时汇率)。如果在项目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执行不符合要求,捷克国家技术局将收回未使用完的政府资金。2.5 项目申请在项目征集截止日期2017年7月19日前,双方牵头申报单位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用英文填写的江苏-捷克双边研发资助计划合作项目共同建议书(江苏企业还需向江苏省科技厅提交
5、一份中文),并且需双方项目所有参与方签名。 依据各自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资金申请文件。江苏方: 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将负责江苏企业与捷克牵头机构之间的项目对接。 更多信息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和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网站www.jittc.org 查询。 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江苏企业还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完整的项目经费申请文件,即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国别及机构产业技术合作项目。捷克方: 捷克申报单位需在项目申报时提交完整的项目经费申请文件。 更多信息可查询https:/tacr.cz/index.php/cz/programy/program-delta.ht
6、mlpage 4 / 5 建议尽早在项目征集启动(2017年5月30日)前进行咨询。2017年5月30日后只能通过捷克国家技术局在线帮助网站(https:/tacr.cz/hesk/)进行咨询,以确保所有的申请者都能获取相关信息。2.6 项目评估所有捷克方和江苏方的申请单位都需要经过初步筛选以检查他们的项目执行能力,这些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史、税务问题、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背景调查、资产负债率、近几年财务流失等。初步筛选没有通过的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江苏省科技厅与捷克国家技术局将依据各自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对项目进行独立评审,并对相关评审结果进行讨论,最终在项目征集截止约4个月后共同确定拟立项
7、联合支持的项目。2.7 年度评估/过程监督江苏方:江苏省科技厅将对立项项目进行过程监督与管理,对项目单位可要求提供项目报告用于项目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可能会采取特别检查。一旦发现该项目违背合同条款,江苏省科技厅将收回政府资助的资金,具体收回的金额将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而确定。如果该项目是由于捷克方执行单位单方的原因,江苏省科技厅将对该项目进行进一步评估,以确定是否收回政府资助资金。捷克方:捷克国家技术局将对立项项目进行过程监督与管理,对项目单位可要求提供项目报告用于项目检查,当发现问题时,可能会采取特别检查。一旦发现该项目违背合同条款,捷克国家技术局董事会将收回政府资助的资金,page 5 / 5具体收回的金额将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而确定。如果该项目是由于江苏方执行单位单方的原因,捷克国家技术局董事会将对该项目进行进一步评估,以确定是否收回政府资助资金。3. 联系信息江苏省科技厅 Mr. Petr Matoln邮箱: +86-25-85485960、57713559传真: +86-25-85413153、57714182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75号邮编:210042邮箱:petr.matolintacr.cz电话:+420 234 611 636地址:Evropsk 1692/37160 00 Prague 6Czech Repub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