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 甲方(招收单位):郑州大学第 三 附属医院 乙方(进修人员): 一、进修人员要明确进修学习目的。尊敬老师,虚心求教,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服务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二、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三、进修人员来我院进修前应安排好个人事务,进修期间一律不得请假回原单位参加职称晋升、各种考试等活动。 进修人员身体不佳或孕期者,请不要申请来我院进修。 四、进修人员必须参加进修医师(护理)岗前 培训。必须 着无字工作服 ,不得着其他服装参加进修学习。 五、进修人员要爱护医疗
2、设备和科技资料,不得擅自拿走我院图书、病例、 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损坏物品和器械,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如违反此项规定者,终止其进修资格。 六、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开处方、假条、证明等均按我院规定执行,遇有不清楚问题时,请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不得自行处理;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能利用工作之便与病人拉关系,收受钱物 , 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进修学习,并退回单位处理 ; 因国家医疗处理条例的颁布执行,我院规定进 修人员在我院学习期间如发生任何医疗事故,将由选送单位负全部责任。 七、进修人员请自带口罩、工作帽、听诊器;在内镜室进修人员请自带内窥镜。 八 、进修人员
3、应严格按照进修计划学习,进修专业和期限中途不予更改。进修费于报到时一次交齐,如中途退学或擅自变更科室,进修费一律不退,亦不能换人顶替 , 不发放结业证书。 九 、在我院进修期间,工资、福利等由原单位负责,我院不收取任何费用 ( 除报到时需交的进修费 ) ,不负责安排食宿。 十 、进修期间一律不安排休假或探亲假,进修人员在节假日期间休息随科室安排, 不得找各种理由请假, 未经允许擅 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立即退回原单位,终止进修学习 , 并不发结业证书。请假超过一天,需单位来函说明理由 并盖公章 , 之后 到教研办办理相关手续。 急诊病假均开据病假证明。不论病假、事假进修期限均不顺延,逾期不归,终止进
4、修。 假期结束后须及时到 教研办 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一、凡进修期间出现的个人医疗费用,均由本人或原单位承担。 十二、进修期满按规定的时间,持进修人员培养考核鉴定簿、胸卡 、核心制度, 到 教研办 办理结业手续。结业手续不得代办,逾期不办理结业手续者不予补办。 十三、以下情况不予办理结业证书: 1.劳动纪律差 ,进修三个月,病事假超过一周;进修期限半年,病事假超过二周;进修期限一年,病事假超过一月者;胸卡丢失者; 2.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医疗纠纷者; 3.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 4.进修期满业务水平仍无明显提高,结业考试不及格者,不能胜任现职工作者; 5.提前离院并未办妥离院手续者。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须本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报到时一份交我院 教学科研办 ,一份本人保留。 十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选送单位: (盖章) 进修人员签字: 郑州大学第 三 附属医院 教学科研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