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委托书XX 技鉴(2010)字第 XX 号XXX 房地产评估公司:本院受理的 XXX 一案,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委托你单位对该案当事人 XXX 所有的位于 XXX 的房地产进行司法鉴定评估。委托日期 2009 年 6 月 26 日简要案情及承办法官姓名和联系电话执行案件()或 审判案件()简要案情:(可另附资料)承办法官:XXX 联系电话:XXXXXX房 地 产 司 法 鉴 定 估 价基本事项估价对象及估价范围:物质实体状况,权益状况(包括法律权属、法律瑕疵及租 约限制等)估价时
2、点:估价目的:诉讼当事人及其联系方式(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原告(申 请执行人): XXX,代理人 XXX;联系方式:XXXX。被告(被 执行人): XXX,代理人 XXX;联系方式:XXXX。诉讼当事人是否签收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书:是() 或者 否()。鉴定评估委托方承办人 联系电话附 件1.鉴定评估委托书附表;2.鉴定评估资料交接表;3.鉴定评估资料质证情况记录。(本委托书及其附件均一式二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持一份)委托方:XXX 人民法院年 月 日人民法院房 地 产 司 法 鉴 定 评 估 委托书附 表XX 法技(2009)字第 XX 号估价机构选定日期 年 月 日估价机构名
3、称 XXX 房地产评估公司鉴定评估移送日期 年 月 日案 件 名 称 XXX 审判()或执行()案件涉及的房地产鉴定评估实际估价范围鉴 定 评 估 的 价 值 定义一般采用市场价值标准,可参照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估值,不考虑强制变现 等因素对价值的影响,但应当考虑估价对象的体量、性质(含用途等)、租约限制、权属等因素 对价值的影响。鉴定估价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鉴定评估作业日期:自鉴定评估移送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鉴定估价报告提交期限:XX 年 XX 月 XX 日,提交方式:书面报告(并提交鉴定估价报告的电子版)。 (经估价机构书面申请,第一次延长鉴定评估作业日期 个工作日,第二
4、次延长鉴 定评估作业日期 个工作日。 )鉴 定 估 价 报 告 使 用者 委托方。鉴定评估服务费总额及其支付方式受托估价机构其他义务应委托方要求,出庭接受委托方的质询,回答有关当事人就鉴定评估相关事项的询问。估价对象的权利人及其联系方式房屋所有权人:XXX,联系人: XXX,联系方式:XXXX 。土地使用权人:XXX,联系人: XXX,联系方式:XXXX 。抵押权人:XXX,联系人: XXX,联系方式:XXXX。不动产的占有人(或承租人):XXX,联系人:XXX,联系方式:XXXX。既 往 鉴 定 估 价 报 告书 有(),则为重新鉴定评估,并提供复印件;无()。承办人姓名司法技术部门审核意
5、见 负责人: 联系电话估价机构受托记录 受案人签名 机构电话备 注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特定司法鉴定估价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鉴定估价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补充或退回)资料交接表移交鉴定案号案 由本次送鉴资料:1.案件当事人身份资料:2.估价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资料,抵押权及租约,土地出 让合同等):3.附着于不动产的装修、设备及其维护情况:4.关于不动产合法用途、技术经济指标的规划文件:5.其他资料(建筑面积测绘报
6、告等):受托估价机构审核后认为需要补充的鉴定评估资料受托估价机构不接受委托的理由认为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评估资料不完整、不充分,委托人补充不齐全的,估价机构放弃接受委托();或者估价机构在实施鉴定评估过程当中,基本估价程序不能进行或估价依据缺失(可能估价依据天然缺失,或诉讼当事人不配合导致),导致鉴定评估不能()。移交承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日期法院技术部门移送记录接收承办人 联系电话 交接日期受托估价机构接收记录退回承办人 联系电话 退回日期受托估价机构退回记录备 注本次送鉴资料为:第一次移送资料(),移送资料日期:XX 年XX 月 XX 日;第二次补送资料(),补送资料日期:XX 年 XX月 XX 日,第三次移送资料(),补送资料日期:XX 年 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