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A2-1)填报单位编号:填报单位名称(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姓 名 个人社保编号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性别 民族 职工新参保招工( ) 组织分配( ) 调入( ) 成建制转入( )自谋职业增加( ) 其他增加( ) 个体工商户( )续 保 招工再参保( )调入再参保( ) 成建制转入再参保( ) 其他再参保( ) 自谋职业再参保( ) 个体工商户再参保( )业务 类别关系转入 统筹范围内转入( ) 跨统筹范围转入( )个人身份国家公务员( ) 职员( ) 工人( ) 农民( ) 农垦职工( ) 学生( ) 现役军人( ) 退役士兵( ) 干部( )
2、聘干( ) 军转干部( ) 自由职业者( ) 个体经营者( ) 无业人员( ) 退(离)休人员( ) 其他 ( )参加工作日期 首次参保年月 登记年月 建立个人帐户时间 变动年月 延迟退休年龄 视同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年限 核加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核减工龄文化程度 行政职务 固定职工 ( ) 专业技术等级 工人技术等级 合同制职工 ( ) 退役军人 类别 军转级别 (干部、士兵) 临时工 ( ) 军龄(月数) 是否农民工 是,否用工形式其他 ( )最高荣誉等级 (劳模)授予时间 及授予单位 本地城镇 ( ) 户口所在地 户口 性质 外地城镇 ( ) 地址 本地农村 ( ) 联系电话 邮编 外地农村
3、 ( ) 手机 Email 其他 ( ) 居住地乡镇街道居住地社区或村 特殊工种 有毒有害 ( )高温 ( )高空 ( )特繁 ( )井下 ( )申报月缴费基数 (参照)公务员、军官(文职干部)补贴备注 申报个人签章 社保经办机构意见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格用途:新增参保在职职工时,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填报给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经办资料:1.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招工、录用、聘用等资料;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通知书” ;复 转军人需提供复转军人退役证和录用、招工或聘用 资料;2.新增在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填写说明:1. 本表由用人单位办理新增参保在职
4、职工时填写。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参保登记时也需填报此表。2. 单位编号、单位名称:与社会保险登记证上的单位编号和单位名称一致。个人社保编号:指社保经办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人员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3. 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民族:依据本人档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所示内容填写。4. 个人身份:指按国家公务员、职员、工人、农民、农垦职工、学生、现役军人、退役士兵、聘干、干部、军转干部、自由 职业者、个体经营者、无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其他。5. 参加工作日期:指按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的起始日期。6. 首次参保年月:指参保人员登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日期。7. 建立个人帐户
5、时间:指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日期。8. 变动年月、受理日期:指参保人员登记参保的时间和当前受理该人员参保时的时间。9. 视同缴费月数:指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之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计算缴费年限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到月数。10. 延迟退休年龄:指参保人员达到了退休年龄时,但缴费年限没有达到 15 年,这时就需要填写延迟年龄。11. 用工性质:按原固定职工、城镇合同制职工、 农民合同制工人、 临时工以及其他用工形式填写。12. 文化程度:按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 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未登 记填写。13. 行政职务:按无,部、省级,副部、副省级,司、厅级、巡
6、视员,副司、副 厅级、助理巡视员,县、处级、 调研员,副 县、副 处级、助理调研员,科、乡级、主任科 员,副科、副乡级、副主任科员,科员级、 办事员级填写。14. 专业技术等级:指无、正高级技术职务、副高级技术职务、中 级技术职务、初级技术职务填写。15. 工人技术等级:按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填写。16. 退役军人类别:按非退役军人、军队转业干部、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主 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复员军人、退伍义务兵(含伤病残义务兵)、 转业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十四类参战士兵分类填写。17. 军转级
7、别:按无军转级别、排职(专 14 级)、连职(专 12、13 级)、营职(专 10、11 级)、副团级(专 9 级 )、团职(专 8 级)、副师级(专 7)、师级或以上、无分类填写。18. 军龄:指参保人员实际当兵的月数.19. 是否农民工:按非农民工、农民工填写。20. 最高荣誉等级:按无、国家劳模、省(自治区、直 辖市)级劳模、部(委)级劳模、地(市、厅、局)级劳模、其他分类填写。21. 授予时间及授予单位:指参保人员接受荣誉的时间和授予单位的单位名称。22. 户口性质:本地非农业户口(本地城镇)、外地非农业户口(外地城镇)、本地农业户口(本地农村)、外地农业户口(外地农村)、港澳台、外籍分 类填写。23. 户口所在地:指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名称。24. 地址:按参保人员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省、市、 县(市、区)、街( 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25. 居住地乡镇街道、居住地社区或村:指参保人员所在的乡镇街道和社区或村。26. 从事特殊工种:指参保人员在国有或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期间从事的按国家规定属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27. 申报月缴费基数:指缴费单位或缴费个人的缴费工资通过保底封顶核定后,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28. (参照 )公务员 、军官(文职干部)补贴:原来在(参照 )公务员管理单位或军队工作期间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