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清 流 县 南 滨 公 园 改 造 工 程 (未 扩 宽 部分 )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南滨公园改造工程(未扩宽部分)招标编号: 清城投招2017004 号 招标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17 年 08 月2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清流县南滨公园改造工程 (未扩宽部分)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清城投招2017004 号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流县南滨公园改造工程(未扩宽部分)建设单位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清政纪要【2016】85 号 ,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清流县龙翔城
2、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南滨公园改造工程(未扩宽部分),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 36 万元;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南滨公园改造工程(未扩宽部分),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 36 万元;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清
3、流县内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
4、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公用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5、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 其他资格要求:/。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2016124 号文规定执行。3.9.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 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10. 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
6、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11. 本项目不允许在执行期内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加。具体参见闽建建201442 号、闽建办建201610 号及相关文件。3.12.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规定;4. 评标办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799 号及清发改 201760 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文件发布 3 日后,即 2017 年
7、8 月 28 日 15:00 分在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归口纪委(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6124 号、201760 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有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工作人员(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登记(
8、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 3 个工作日(8 月29 日至 31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 人(或 3 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
9、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5.投标文件的提交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799 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4的承诺文件;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08 月 31 日17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流县长兴中街 E幢 2 层 )。承诺文件格式附后。6.联系方式招标人: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清流县长兴中街 E 幢二层,邮编:365300电话:05985324096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10、名称: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清流县长兴中街 E 幢二层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8 月 23 日56第 1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说明。7第 1 节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内容见通用本8第 2 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9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 条款号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 年版) 专用本 10第 1 节 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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