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江苏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静远楼、马可音乐厅 VRV多联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谈判文件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2016 年 4 月 28 日第 2 页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招标人 江苏师范大学2 项目名称 江苏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静远楼、马可音乐厅 VRV 多联机中央空调维保服务3 资金来源和 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 项目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 101 号5 项目概况静远楼 VRV 中央空调,室外机 93 台,室内机 322 台,新风机 40 台,大金空调有限公司制造,维保正常;重点实验楼 VRV 中央空调
2、,室外机 19 台,室内机 79 台,大连三洋空调机有限公司制造,维保正常;马可音乐厅 VRV 中央空调,室外机 6 台,室内机 14 台,广东顺德美的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维保正常。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7 招标范围和 内容 空调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涉及的全部服务内容。8 维保周期 2 年。9 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自行前往,费用自理。我校泉山校区。联系人:孙振国;联系电话:13685191914。10 招标文件的 澄清 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网上公告。11 招标文件 发售 可先行在“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下载,其费用在投标时现金缴纳。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 伍仟元人民币。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14 投标文件 份数 一 套正本 , 五 套副本。15 报名与 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资格审查在投标同时进行,招标人依据本文规定的资格条件核审投标人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接受合格者投标。16 须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在开标地点递交审验。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文件:业绩清单及与其
4、对应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章页的复印件。第 3 页 1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招投标办公室地址:我校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3 室18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5 月 9 日 15 时 10 分。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开始接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的,我校将不接受其投标。19 开标评标 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 15:10 始。开标地点:我校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6 室。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21 监管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我校监督部门依法实施
5、的监督。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2 招标联系联系人:赵明联系电话:0516-83536659、 83536959(fax)地点:我校泉山校区 14 号楼 407 室第 4 页 (一)总 则1. 项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1 本项目维保周期均为两年,具体维保时间双方合同约定。1.2 投标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以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1.3 投标人应未处于被责
6、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资格应未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暂停期内的)或取消。2. 资格审查方式2.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无需提前报名,招标人仅在投标时审查投标人携带的资格证明文件。2.2 我校仅接受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企业合法经营的基本条件,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 需具有空调维保安装资质。3.3 具有维保内容涉及的设施(设备)配件、备品备件的采购能力,具有完成相应项目维保内容的专业队伍。3.4 资信良好,近两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具有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3.5 不接受联合体投
7、标。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 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对设备、设施维保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招标人将在本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派员按时参加。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
8、并将此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所有已第 5 页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答疑会口头回答与否,最终均以书面文件为准。6. 知识产权6.1 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6.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招标人不承担由于中标人维保工作产生的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6.3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技术资料,不得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 1 章 投标人须知第 2 章 评标办法第 3 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 4 章 项目概况及维保要求第 5 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 7
9、.1 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符合法定时间发出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书面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在 “江苏师范大学招标网(http:/) ”(简称我校招标网,下同)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人不再组织答疑会,但接受投标人的书面答疑要求,答疑内容也将以上述方式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9.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9.1 在投标
10、截止期前 7 日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通过我校招标网公告所有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2 招标人书面送达的澄清、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签字或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9.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第 6 页 书面文件为准。(三)
11、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 投标报价货币应采用人民币;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若数据的文字大写与数字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为准。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函; 11.2 投标函附表;11.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1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
12、5 投标报价表;11.6 企业技术实力、以往业绩、信誉(如有时)、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不低于本项目规模的业绩一览表;11.7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应明确负责人、其他主要成员的技术能力情况) ;11.8 维保方案 (质量、进度及服务承诺);11.9 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2.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2.1 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文第 17 条中规定的内容,应当使用本文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投标函附表。12.2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反规定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是指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或者从其他单位通过
13、转让、租借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或者在其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签署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姓名等行为。13. 投标报价和合同金额13.1 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应是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全部价格体现,其根据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13.2 合同金额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各项金额的总和,包括完成本项目确定的所有内容需要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中标人支付的税第 7 页 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合同金额中。13.3 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及徐州市场行情,以完成全部维保工作内容,自主考量,分包报每包总价,报价表参照本文件第五章格式。13.4 投标
14、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的全部做出完整的报价,中标总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13.5 空调维保期内,招标人承担以下五项的备品备件费,但由此产生的维修人工费由中标维保方承担。招标方使用不当;意外事故造成故障更换的配件;设备老化必须的更换;设备配件(如压缩机、控制板、继电器、电磁阀)损坏需要的更换;其他招标方要求的更换。13.6 在空调设备修理过程中造成的冷媒缺失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紧急抢修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用属于中标方维保责任的由中标方承担,不属于中标方责任的由招标方承担。在维保期内的空调系统易损件更换,按投标文件明确的价格执行。14.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工程的投标以 人民币 报
15、价,合同实施时亦以 人民币 支付。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 90 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 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6.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当天无息退还。16.4 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
16、效。16.5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16.6 具体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的方式方法如下:1、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 元,现场缴纳。2、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当天无息退还。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履行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 8 页 3、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
17、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共六份。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应按具体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18、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识18.1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包封于一个封套内。18.2 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识要求:18.2.1 封套的封面标识:(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包号;(3)投标文件的内容(“正本” 、 “副本”字样);(4)投标人的
19、名称与地址、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和电话。18.2.2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人章。19. 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按本文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达招标人。1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受理。2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给招标人。第 9 页 20.2 招标人可以按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所制约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20.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
20、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1.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第 18 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
21、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2.2 开标程序22.2.1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并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22.2.2 开标会议由我校招标办主持。22.2.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该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也可据此决定是否按废标处理或被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22、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第 10 页 (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1)改变投标文件提供
23、的报价清单中的计量单位、项目数量。(12)改变投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格、暂列金额的。(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项目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14)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15)经评标小组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6)未按规定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持有的相关证书原件的(1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无效投标规定的。(六)评标23. 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工作由我校招标办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3.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23.3 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
24、回避制度的规定。24. 评标原则24.1 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25. 评标过程保密25.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有关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招标人和评委会的评标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 评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评标。26.2 评标、定标工作全程接受我校监督部门监督,由我校招标办组织进行。(七)合同授予27. 定标方式27.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包号,每包推荐排序后的第 1 至第 3 名为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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