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DNA 基因库克隆基因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 甲方信息 乙方信息姓 名: 单 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备 注: 单 位: 南京钟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江苏省南京经济开发区红枫科技园 A6栋 2 楼钟鼎生物联系电话: 025-85774800 400-066-8086传 真: 025-85774800(转 817)电子邮件: 网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外包服务事宜,在“平等互信互利”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 订购信息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cDNA 基因库克隆基因技术服务,定购信息如下:
2、1、基因名称 ,Accession No. 。基因序列见附件。2、亚克隆载体 钟鼎生物技术标准的交付载体 PMD18-T 或 PUC57 克隆载体其他载体 (载体信息见附件) 3、克隆位点无特殊要求,由钟鼎生物技术来设计选择最便捷的酶切位点甲方指定,5 3 4、其他要求 (二) 交付标准及服务周期乙方为甲方提供 cDNA 基因库克隆基因技术服务,交付信息如下: 1、 交付基因:含有目的基因的甘油菌一管2、 发货文件:载体图谱文件,测序彩图。3、 乙方在收到预付款之日或者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安排生产服务,预计时间为 工作日4、 其他要求 (三) 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为 元人民币( ¥ /bp)
3、,亚克隆费用为 。总金额为 元整(¥)2、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支付乙方 70%预付款(乙方可按照甲方要求提前开具预付款发票) ,计 元整(¥) ,预付款到账后乙方开始正式实验工作;乙方实验完成后,乙方交付实验数据或实验材料,甲方在 5 个工作日验收,甲方在收到发货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尾款,计 元整(¥) ,如甲方未在付款期限内支付并无任何说明,需支付乙方拖欠货款每天 3的滞纳金。3、账户信息公司账户公司名称:南京钟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1656723852XA地址、电话: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 A6 栋 2 层 025-84448440开 户 行:
4、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卫岗支行 行 号:103301011088帐 号:10110801040007690(四) 权责说明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如有无法预料因素导致变更,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会尽力完成甲方的服务项目,但是科研存在未知的难度和风险,乙方不能保证所有的实验进度和实验结果完全达到甲方预期,如果由于服务项目自身技术难度导致服务延期或失败,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合理的解释或科学证据,取得甲方的理解。必要时,可按照约定乙方退还甲方的全部或部分预付款,乙方自行承担成本损耗,但是不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服务之外的额外赔偿。 3、为了完成甲方的服务要求,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
5、试剂、菌株、质粒、基因组等实验材料,甲方必须明确说明提供给乙方的实验材料的安全性:确保无致病性、无传染性,对人、动植物和环境友好安全,以保证乙方实验技术人员的安全。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生物材料,乙方仅将其用于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唯一用途。剩余实验材料,乙方将严格按照中国律法、行政法规及规章和甲方要求处理。4、甲方如向乙方提供的生物材料不合符本协议第 3 条约定条件的或向乙方隐瞒其提供材料的真实生物特性的,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的、行政的法律责任) ,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剩余试验材料,造成污染或感染事故,乙方承
6、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的、行政的法律责任) ,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五) 保密及产权保护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拥有该合同提供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包括科学论文,科研成果,申报专利及成果转让等的经济效益。2、乙方对该合同提供的服务内容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泄露服务信息,保密时限为 10 年。3、甲方对乙方的报价、技术路线、案例文件、交付结果等商业机密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六) 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均具有法律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存在不可调和重大分歧,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或法律部门仲裁。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