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东新城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ZGZB-NHCG2018015 采购 人 :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 代理机构: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05 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 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19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第六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6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40 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宁东新城商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 合格的投标人前
2、来投标 : 一、 项目编号: ZGZB-NHCG201801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国有企业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托管方式 预算及最高限价 (万元 /年) 一 食堂托管 1 项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 主厨 、 配厨 、 面点师、服务人员等)进行管理 ,自行负责管理团队的食宿问题 。采购人负责 原材料采购、配有蒸煮、烹饪、切配、拆洗、消毒、等工作间,以及节能大灶、 蒸饭车、冰箱、工作台、等设备设施 并承担燃气费、水电费、 餐巾纸、牙签、
3、 洗洁精等低值易耗品等 相关费用 。 36 五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馆)服务企业或酒店管理企业;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 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1 月
4、1 日至 2018 年 05 月 3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3 项目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 0574-83555104。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 1、 发售时间: 2018 年 05 月 31 日至 2018 年 06 月 07 日 (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上午 9: 00-11: 00,下午 13: 30-16: 30。 2、 发售地点: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
5、每套 400 元 ,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 邮递 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有效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 2、 报名人 有效 身份证 件 复印件 ; 3、餐饮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 。 4、投标人信息(名称、地址、 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00 元。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 17: 00 时 (时间) 前将投标保证金以 网银 、 汇票、电汇、支票、现金和保函等 形式
6、交至以下 账户: 账户 名称: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06 月 20 日 09: 00 时 (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 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06 月 20 日 09:
7、00 时 (北京时间) 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 开 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4 十二 、 重要提示: 本次招标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十三、 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力洋镇金海东路 5 号 联系人: 段主任 联系电话: 0574-65105981 采购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 联系人:鲍建锋 ;联系电话: 0574-83556096 传真: 0574-83
8、556096 5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 采购人: 宁海宁东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段主任 联系电话: 0574-65105981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宁海县兴工二路 29 号 3 楼 联系人:鲍建锋 电话: 0574-83556096 传真: 0574-83556096 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馆)服务企业或酒店管理企业; 2、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9、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人须提供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05 月 31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告知函”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本项目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预约电话: 0574-83555104。 4 资格审查:本
10、项目采购资格后审 5 商务条款资料部分: ( 1)服务地点:宁东新城商务中心。 ( 2)服务期限: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必须为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3)付款方式: 供应商凭正规发票按月结算承包费,第一个月由供应商先行垫付资金,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 ( 4)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6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主要包括 : ( 1)人员费用 (工资、津贴、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食宿费 等);( 2)税金、 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一切费用 , 本项
11、目用餐人数约为 120 人 。 2、最高限价:人民币 36 万元 /年。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均作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要求配备服务人员最低为 7 人,少于该人数,做无效标处理 。 4、其中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 2018 年宁海县最低劳动工资( 1660 元 /人 .月),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中标人在本项目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并且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暂扣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日历天; 8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7000.
12、00 元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原件和收据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18 年 06 月 15 日 17:00 前以网银、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入账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账户 名称: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宁波宁海支行 ; 银行账号: 8114701013500025347 。 9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部分: ( 1)按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的 9.1、 9.2条款规定; ( 2)投标文件装订特殊要求:报价文件独立装
13、订并密封,技术商务文件独立装订并密封。 ( 3)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0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6月 20日 09:00(北京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 2018年 06月 20日 08:3009:00(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18年 06月 20 日 09: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详见现场电子屏幕)开标室。 12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签订合同。 7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13 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 网 14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采购代理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见下表)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 费。 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 ( 万元 )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1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 招标 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1.2 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 二、 投标人 2、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该是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
16、 3、投标人代表 若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 4、 投标费用 不论 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特别 说明 (针对 货物采购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17、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9 规定处理。 三、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 含 有 以下 部分, 文本条款 装订 成册 。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 第 三 部分 投标人须 知 第 四 部分 评
18、标办法及 标准 第 五 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 六 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部分 格式与表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7、质疑与投诉 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
19、的除外。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2 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正或更正。 6.3 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 束力。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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