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附件 2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实施方案一、大赛主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二、大赛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各类主体创新热情,强化军民融合意识,促进军民协同创新,发掘优秀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三、组织机构(一)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全国工商联、四川省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三)协办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1省常州市人民
2、政府、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四)组委会主 任: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长副主任:张 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徐占斌 国防科工局副局长王 力 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杨 剑 军委训练管理部副部长黄 荣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 捷 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委 员:尹卫军 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司长黄凤祥 财政部国防司副巡视员任宏军 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副司长张 林 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副局长郑 维 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副局长谭 林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部长许 州 四川省国
3、防科工办主任苟正礼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玉军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总会计师2王兰义 国防科工局协作配套中心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尹卫军司长兼任主任,成员由主办、承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组成。四、大赛流程大赛分为项目征集、初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按照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分别组织比赛。(一)项目征集(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印发大赛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工商联,各军工集团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军民结合)、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组织参赛项目申报,并针对申
4、报材料格式、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形式审查。(二)初赛(2017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25 日)初赛不安排现场答辩,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评选,分别优选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本类别申报项目总数的 40%控制晋级半决赛项目数。初赛安排在北京进行。(三)半决赛(2017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31 日)半决赛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辅以现场技术或产品演示,分别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晋级决赛项目,项目数量根据相应类别半决赛项目比例确定,总数不超过 120 个。3各半决赛承办城市根据自身特点和相应半决赛项目情况,有选择性的举办成果展示交流等专题活动。(四)决赛
5、(2017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决赛以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辅以现场技术或产品展示,决出技术创新类和产业化类金、银、铜奖项目,数量分别不高于决赛入围项目总数的 5%、10%、20%。决赛安排在四川省成都市进行。通过抽签方式,从大赛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评审专家组,确保参赛项目评审公平、公正。通过组织赛前说明会、开展赛前辅导和咨询等方式,帮助参赛单位或团队赛出水平、赛出实力。五、参赛资格(一)参赛主体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从事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的科研生产活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的团队。1.企事业单位(1)国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年销售额超过 10
6、0 万元(申报项目为产业化类);(2)国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3)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企事业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4(4)无不良记录。2.创新团队(1)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团队(如海外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2)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 3 人;(3)参赛项目涉及的技术、产品及相关专利归属于参赛团队,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商业纠纷。(二)参赛项目1.技术创新类参照装备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GJB7688-2012)技术成熟度划分及定义,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 4 级(含)以上、7 级(含)以下
7、,即处于工程化研制开始至工程化研制结束阶段,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或发展规划路径的军民两用技术。2.产业化类参照装备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GJB7688-2012)技术成熟度划分及定义,要求技术成熟度达到 8 级(含)以上,即已完成工程化研制,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的军民两用技术。六、奖励与支持(一)奖励 5对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分别奖励人民币 20 万元、10万元、5 万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对进入决赛的其他项目颁发优胜奖证书予以鼓励。对大赛筹备和组织实施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二)优秀项目支持1.供需对接。半决赛期间,组织产业、技术、资本需求方和专业服务机构现场观摩项目展示、答辩,及时与项目单位或团队开展对接;决赛期间,组织优秀项目集中展示交流,开展供需对接等系列专场活动。2.政策扶持。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金、银、铜奖项目,给予优先推荐支持。3.融资支持。根据金、银、铜奖项目融资需求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4.落地服务。金、银、铜奖项目可优先申请入驻大赛合作举办城市有关产业园区,享受政策扶持和成果孵化服务,加快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5.宣传推荐。将金、银、铜奖项目以及入围半决赛的项目汇编成册,向需求方推荐,通过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媒体,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