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河池市 2018-2020 年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 2018 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电 2018 89 号)要求, 为 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发挥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的最大效应, 加快推进我 市 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方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深度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配套政策、网货供应、物流配送 、质量标准、产品溯源、人才培养等体系,建立以农
2、产品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各环节相互衔接配套的绿色供应链 , 树立一批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考核标准参考附件中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考核标准)。到 2020 年底,实现全 市 农村网络零售额翻一番,国家级贫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覆盖, 打造 1 2 个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标杆县, 村级电 子 商 务 服务站点超过 500个,贫困村电 子 商 务 扶贫站点 实现全覆盖 ,40%以上的贫困村建设电 子 商 务 扶贫网店 , 电 子 商 务 知识和技能培训 3 万人次以上 。 二、工作措施 - 2 - (一)建设和完 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引进培育一批电子
3、商务扶贫企业主体。 1.各县(区)要 建设 1个电 子 商 务 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安排固定场地,确定运营团队,设立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建设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建立服务管理制度,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运营经费保障。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产品溯源、信用信息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河池银监分局。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 2.各县(区) 公共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服务网点、交易、物流、溯源、产品、培训、创业、扶贫、特色产业分布等数据与自
4、治区级农村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实时更新,汇聚 辖区内 电 子 商 务 进农村、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数据,并将辖区内电 子 商 务 扶贫主打产品在自治区级农村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线上线下集中展示、推介。 (各县 区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扶贫办) 3.各县 (区) 结合本地实际,从商务部电 子 商 务 扶贫频道的合 作电 子 商 务 平台中选择 2 个以上的电 子 商 务 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开展电 子 商 务 扶贫合作,并在电 子 商 务 扶贫频道中开 设县(区)级馆。 各县(区) 培育发展至少 5家本地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各县 区 人民政府,
5、 市 商务 局 、扶贫办 、市 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 局 ) - 3 - (二)建设和完善 农村电 子 商 务 服务站 点 体系建设 , 发挥服务站点枢纽作用 。 1.各县(区 ) 要 按照县(区)有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要求, 以贫 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合理 设置乡村电子商务扶贫站点, 统筹区域农村电子商务运营、物流、培训和助农扶贫工作,探索公共服务中心 +乡村电子 商 务 服务站点、合作社、供应链企业 +贫困户等帮扶机制,切实增强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 电子商务网 点行政村覆盖率在 50%以上, 贫困村电 子 商 务 扶贫站点 实现全覆盖, 40%以上的贫困村建
6、设电 子 商 务 扶贫网店。 ( 各县 区 人民政府, 市 商务 局 、农业 局 、扶贫办 、邮政管理局 ) 2.各县(区)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拓展服务站点 网购网销 (代购代销 )、助农取款、转账汇款、手机充值、快递代收代发及金融服务等 等便民服务 功能 ,促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实现贫困群众减支增收。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务局、扶贫办、金融办、邮政管理局 ) 3.各县(区)每年要开展 1 场以上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对接会,树立至少 1 个电子商务脱贫典型, 推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创业。 ( 各县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妇联、残联,市教育局、人力资
7、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扶贫办 ) (三)建设和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体系,推进电商扶贫与建档立卡户精准关联。 1.各县 (区)要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快农业标准- 4 - 化建设,认定一批 电 子 商 务 扶贫 产业 基地, 推选一批主打产品,形成产业分布基础数据台账。对应每个主打产品 要 建立标准体系,梳理或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推广质量认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 品,建立涵盖种子、施肥、采摘包装、冷链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农产品网销标准体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2.各 县 (区
8、)要 对电 子 商 务 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并录入追溯系统;对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 3.各 县 (区) 探索创新 “ 一村一店一码 ” 、 “ 一县一品一 码”等到村到户帮扶模式,实现扫描建档立卡贫困户二维码即可展示扶贫情况和扶贫进度,扫描网销产品二维码即可实现溯源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台账,精准到村,精准到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 商务 局 、扶贫办 ) (四)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电子商务扶贫“农产品进城、工业
9、品下乡”双向流通。 1.推动各县(区)实现农村公路、电力设施在行政村、 20户以上自然村(屯)的村村通、屯屯通。推动贫困村屯实现光纤全覆盖、 4G网络全覆盖。 (市交通运输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 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河池供电局、财政局) 2.各县(区)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布局,建立农产品上行物流集货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农产品 3天内从田间 地头到- 5 - 达县级物流集货中心,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商务局) 3.各县(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网络覆盖率超过 40%以上,工业品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 3 天内完成配送。补齐冷链物流短板,
10、实现农产品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全覆盖。 (各县 区 人民政府, 市 商务 局 、 邮政管理局 ) (五)建设和完善 农村电 子 商 务 营销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消费扶贫。 1.各县 (区) 筛选 2-3个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作为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电 子 商 务 精准扶贫的主打产品,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化、品 牌化、网络营销方案。(各县 区 人民政府, 市 农业 局 、商务 局 ) 2.各县(区)要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河池特产网上行促销活动,推进地方优质特色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市场推广,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地域品牌的影响力
11、。积极组织本地农特产品、伴手礼、电子商务网红产品参与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七一”红色购物季、“扶贫日”等促销活动,宣传推介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和休闲农业。 (市商务局、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建设和 完善农村 电 子 商 务 培训体系,提升 电子商务企业运营能力和 贫困人口利用电子商务 实操水平。 1.各县(区)推选不少于 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 6 - 化龙头企业或创业带头人作为培育对象,打造产业与电子商务扶贫融合发展试点。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商务局、扶贫办 ) 2.各县 (区) 要 以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为契机,
12、 组织开展电子 商 务 扶贫精准培训, 以 基层党政干部、 返乡农民工、 返乡大学生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创业青年为重点,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 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重点是农村产品上行 有关包装、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 做到应培尽培 ,提升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用能力。各县(区)每年开展 电 子 商 务 知识和技能培训 1000 人次以上。 ( 各县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妇联、残联、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扶贫办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顶层设计,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成立由政府主
13、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商务、扶贫、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小组,对本县(区)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进行 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 、 整体推进 、 督促落实,制定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出台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优惠政策, 健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 倒 排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政支持,严格资金管理。 各县(区)要根据- 7 - 当地扶贫规划,从中央、自治区、市、县本级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经费, 优化各级促进贸易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
14、金等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的支出结构, 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站建 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子商务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资金使用的规定,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坚决杜绝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真正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 各县 区 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 )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跟踪问效。 各县(区)要按照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标准,把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
15、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通过绩效杠杆推 动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得到落实。加强对电子商务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将项目实施运营效果与项目建设挂钩,杜绝“重建设、轻运营”,“只有建设、没有成效”的现象, 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和未在时限内完成 任务 的, 将 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扶贫办,市财政局、绩效办) (四)加强宣传报道,按时报送信息。 各县(区)要加大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 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系统,提升电子商务统计数据采集和监测水平。 要将项目建- 8 - 设进
16、度、交易活动信息和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台账等情况纳入县级运营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的考核。县级运营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要主动与自治区级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对接,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分别于每年 6月20 日、 12 月 20日前向 市 电子商务精准扶贫 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报送开展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扶贫办、市委宣传部和其他有关单位) - 9 - (附件)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 评价指标体系 ( 注:此指标体系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供非示范
17、县参考 ) 基础分 100 分,加分项 10 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内容 评价材料 现场检查 农村电商服务业培育( 10) 具备促进农村电商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面向农村地区提供网络购销、仓储配送、在线支付、金融等电子商务全链条服务的电商服务业的建设情况( 6) 1.具有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或电商企业至少 1 家,且对村级网点提供网络代购、仓储配送、在线支付等基础服务( 2);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增值服务,提供 以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为核心的农资电商服务( 2);为农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生产经营贷款等金融服务( 2); 为县域实体经济提供电子商务综合性服务,加速实体经济的转型升
18、级( +1) 示范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本县有关电商服务企业的服务产品等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情况( 4) 1.电子商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在 50%(含)以上,且各村点开展电商服务(包括代购代销、代存代缴等)金额月均达到 2000 元以上( 2) 示范县行政村清单(本县行政区划文件用于证明本地行政村数量);本县具备电子商务网点的行政村的有关 材料(包括该网点的联系人、地址、所在行政村、电话)(以 “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填报的名录和交易情况为主要评价材料 );农村电子商务网点视频(至少提供已有网点的 50%比例) 现场检查村级服务网点的交易、快递收发记录和负责人的业务操作熟练程
19、度,示范县可推荐- 10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内容 评价材料 现场检查 2.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负责人的业务操作熟练程度( 2) 网络代购操作、快递物流安排、后台信息管理等操作情况 1-2 个点,随机抽查 3-5个点 农村电子商务内生发展能力培养 ( 42) 3.县域公共服务中心要加 强对村级服务网点布局的整体规划,同一行政村,中央财政支持网点原则上不超过 1家( -5);避免重复建设,已有企业网点在运行的,中央财政应谨慎支持 村级服务网点与物流配送点的协调情况,公共服务中心对网点布局的统筹,完善网点功能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情况,对网点负责人的培训等 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10
20、) 基本建立农村电商市场化物流解决方案 1.具备功能相对完善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仓储及物流服务设施,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超过 80%,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点提供服务,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资源共享( 3) 所有县级电商仓储点清单,包含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现场照片、场地租赁合同、物流服务设施建设或购买记录等证明材料;物流快递企业列表及相关证照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实际办公地址、办公场地照片; 2017年的物流配送相关记录文件(送达乡镇及行政村的配送记录)。市级邮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快递乡镇覆盖情况的材料 抽查乡村级物流配送网点(物流配送记录) 2.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 3 天内完成配送( 3),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 3-7 天完成配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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