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 西 省 四 旁 树 资 源 调 查 方 案第 1 条 调查任务查清全省范围内的四旁树资源。第 2 条 工作安排由省林业厅统一组织指挥,任务落实到各地(市) 、县林业主管部门。技术业务工作由省林业勘测设计院负责,各地(市)林业设计队为主,县林业局配合完成。从 2 月 20 号开始准备,3 月下旬开始外业工作,4 月底完成外业并上报省林业勘测设计院,4 月中旬完成统计计算。第 3 条 技术标准四旁树:宅旁(房前后和村旁)、路旁(铁路、公路、乡村公路及田间路)、水旁(渠、河、池、塘、水库旁)、田旁(地埂、农田林网、农林间作)的零星树木以及不够起调面积(1 亩以下,不包括 1 亩;4 行以下,不包
2、括 4 行)的小片树木。当 4 行中间跨路、跨渠时也按四旁树调查。四旁树计数时,经济树、用材树以株计数,刺槐、杨树、桑树等萌生力强的树种,伐后萌生一大丛,仍按 1 株记。经济树种树冠较大的核桃、板栗、枣树密度在 15 株/亩以下(不包括 15 株),其它树冠较小的经济树 30 株/ 亩以下(不包括 30株)的树木,作 为四旁树调查。四旁片林:农田林网和各种防护林带的林木郁密度达到 0.2 以上,或林带冠幅覆盖的宽度 10 米(林网和林带的行数在连续 4 行以上、面积在 1 亩)以上。样木类型:分四旁、片林两类。地貌类型:以乡(镇)为单位分平川区、丘陵区和山区。一个乡(镇)跨两个地貌类型以上时,
3、以面积最大的地貌类型填写。第 4 条 分层两阶抽样设计总体是全省范围。全省共划分 1 平方公里的一阶单元N=156623 个,每个一阶单元划分 0.1 公顷的二 阶单元 M=1000 个。在每个一阶单元中抽取 m=9 个二阶单元进行实地调查四旁树株数。最后按地貌类型分层两阶抽样方法计算。一、一阶单元数的确定1、二阶方差的估计:据以往资料样方面积 0.0667 公顷的方差是 11.8 株。 这次采用的样园面积是 0.1 公顷,方差可能小一些,按 80%计为 =9.44 株。2S2、一阶方差的估计:以往没有资料。估计二阶样方面积0.0667 公顷的一阶方差是 4.41 株。我们采用的是 0.1 公
4、顷,方差可能小一些,按 80%计为 =3.528 株。21S3、平均值的估计:据以往资料样方面积 0.0667 公顷的平均值是 0.54 株。那么,0.1 公 顷的平均值为 =0.81 株。X4、精度的要求:总体估计值要求 95%的可靠度,达 85%的精度。5、绝对误差的估计:= *(1-P)=0.81*(1-0.85)=0.1215株。把以上数据代入下式计算一阶单元数 n。一阶单元数 n=1164 个再加上 20%的保险系数 为 1397 个。二、一阶单元的抽取方法在“连清”固定样地中抽取。我省共 9915 个固定样点,每 7 个抽取 1 个,共抽取 1416 个。首先把“连清”固定样地按样
5、号大小排序。第一个样号在第 1-7 个中随机抽取,以后每隔 7 个抽一个。三、二阶单元的布设在公里网交叉点、公里网四角、四边的中线共布设 9 个样园。见下图:NStmMstn2121)(各样点的位置:5 号样地在公里网交叉点;1 号样地在公里网交叉点纵座标增加 500 米,横座标减少 500 米;2 号样地在公里网交叉点纵座标增加 500 米;四、样地形状和大小样地是半径为 17.84 米的园形样地。第 5 条 样地的调查一、样园园心的定位:使用 GPS 定位。用 GPS 的确定两个不同方向的最小误差点变化处,取其中点即为园心。二、调查:在半径 17.84 米的园形样地中调查四旁树株数和四旁片
6、林,并填写表 1。三、由于地形陡峭无法到达样园时,目测,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四、一个二阶单元跨二个以上乡(镇)时,以面积多的记载所在乡(镇)。四旁树及四旁片林株数调查统计表县 乡 村 样地号 地貌类型 表 12000 年底株数 2001 年新栽株数样园样木类型 经济 用材树 合 经济 用材树 合备1 2 3847596号 树 5cm 5cm 计 树 5cm 5cm 计 注计调查人员: 检查人: 调查日期:注:外业调查不填地貌类型第 6 条 填报表以县为单位填写统计表 2。*县分地貌类型面积统计表表 2 单位:公顷地貌类型 乡(镇) 面积地貌类型 乡(镇) 面积地貌类型 乡(镇) 面积计注:分地貌
7、类小计第 7 条 调查程序1、以地(市)组织培训,吃透方案, 统一方法。2、外业调查:为了保证调查精度,省院人员每组 1 人,与地市设计队配合调查。填写表 1 和表 2。第 8 条 四旁树实数株数精度要求:100%。第 9 条 检查验收实行二级检查制:地市检查组检查 15%的一阶单元,省院 检查组检查 5%的一阶单元。第 10 条 内业计算按分层两阶抽样计算(具体计算方法略)第 11 条 蓄积计算全省四旁树蓄积:按 2000 年“连清” 四旁树样 地的5cm 的平均单株蓄积乘以本次调查的用材树5cm 的株数。本方案解释权归山西省林业勘测设计院。2001 年 3 月 8 日 山西省林业勘测设计院